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系统
一、系统研发目的1、能够妥善保管被扣押的涉案财物,避免被截留、挪用、调换、遗失或以其他方式侵占、损毁等问题的发生;2、利用条码化、实物图片上传等手段,达到对涉案财物管理的条码化、规范化、科学化、明晰化;3、进一步完善公安局网上办案系统,实现对涉案财物的信息化管理;4、加强纪检、监察、督察、法制、审计等部门对涉案财物管理的监督;5、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二、系统功能特点1、该系统对涉案财物采用条码化和实物图片上传管理,保证被扣押物品与系统管理一致,避免了对扣押物品(特别是同类物品)难以区分等问题的发生,做到了对涉案财物查阅、处理时的规范化管理;2、该系统具有使用快捷、操作简练等特点;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实际办案需要;3、该系统中的案件信息、涉案财物信息和处理信息明晰、简洁,提高管理质量,方便对各种涉案物品情况的统计管理。三、系统功能介绍1、案件信息(1)案件信息登记办案人员对案件信息以及犯罪嫌疑人、扣押物品信息进行登记;同时,对涉案物品进行条码登记及涉案物品的照片上传,由保管人员核对无误后入库管理。(2)案件信息管理根据查询条件查询出相应的案件信息,案件信息审核前管理员可对案件信息进行修改和删除。2、物品扣押审核办案人员登记案件信息后,办案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对案件信息进行审核。办案人员可查看自己主办的案件审核情况和各级领导的反馈意见。3、信息查询(1)案件信息查询扫描涉案物品条码即可查询出与该物品相关的案件信息和犯罪嫌疑人信息。同时,还可根据案卷号等条件查询出相应的案件信息。(2)物品查阅记录扫描涉案物品条码即可查询出该物品的历史查阅记录。(3)物品处理记录扫描涉案物品条码即可查询出该物品的处理记录。4、物品处理审核(1)物品处理登记办案人员对物品处理情况进行登记;信息自动提交到各级领导和监督、监管部门。(2)物品处理审核办案人员登记物品处理情况后,办案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对物品处理申请进行审核;办案人员可查看自己处理的物品处理审核情况以及各级领导和监督、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5、系统设置(1)数据维护可以进行自动备份和手动备份,并可进行数据恢复操作。(2)修改密码用户可修改自己的密码。(3)基础资料系统用户的维护、部门维护、处理情况维护。(4)数据维护可以进行自动备份和手动备份,并可进行数据恢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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