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听力筛查仪
听力筛查临床应用意义听力筛查的意义人类的听力在出生时就已发展完全。它并不像视觉、运动、智力等发展是采取“渐进式”的模式;听力对人的健康是相当重要的一环!因此,如果你太晚发现宝宝听觉障碍的问题,那么将会严重地影响到宝宝日后的语言、身心等发展!在欧美等先进国家,大多数医院已将新生儿听力筛检列入常规性检查之一。新生儿先天性双侧重度感音性听障之发生率约为0.1%,如果加上中、轻度或单侧性听障,那么发生率将高达0.3%左右,这样的数字就医学观点来看,显示“先天性听障”则属常见疾病。且听力筛检应该算是筛检中最安全、最无副作用的检查,且检查时间相当快速、方便。所以家长们更不该忽略“听力筛检”对孩子的重要性。正常的听力是进行语言学习的前提。听力正常的婴儿一般在4-9个月,最迟不超过11月呀呀学语,这是语言发育的重要阶段性标志。而严重听力障碍的儿童由于缺乏语言刺激和环境,不能在11个月前进入呀呀学语期,在语言发育最重要和关键的2-3岁内不能建立正常的语言学习,最终重者导致聋哑,轻者导致语言和言语障碍、社会适应能力低下、注意力缺陷和学习困难等心理行为问题。影响最终语言能力的唯一相关因素是听力障碍发现时间的早晚,而不是听力损害的程度。如果能在新生儿期或婴儿早期及时发现听力障碍的儿童,可使用助听器等人工方式帮助其建立必要的语言刺激环境,则可使语言发育不受损害。听力障碍高危人群常见的听障的高危险群包括:1.家族史有先天性或遗传性感音性听障。2.有子宫内感染之病史,如先天性梅毒等。3.高胆红素,超过或达到换血临界值。4.出生体重小于1,500公克之早产儿。5.曾得过细菌性脑膜炎或脑炎。6.颅、颜面畸形者。7.周产儿时期或新生儿时期有严重缺氧病史,如持续性胎儿肺高压循环、生产窒息。8.使用潜在性耳毒性药物超过5天。9.插气管内管超过10天。不过,面对疑似听障高危险群患者,医师、家长很容易去警觉、提早发现宝宝的问题,但是面对非听障高危险群者,尤其是只有轻、中度的听觉障碍,此时,唯有透过“听力筛查”的方式察觉,否则极有可能不是那么容易发现。听力障碍对语言和智商的影响?听力障碍在6月龄前被发现者语言理解商(receptivelanguagequotient)和语合表达商(expressivelanguagequotient)明显高于6个月后被发现者,得分差值达20分,有非常显著的统计学意义。听力障碍发现时间的早晚与后来语言发育水平的关系不受性别、是否伴随其他畸形、社会经济状况(SES)等的影响。不管听力损害的程度是轻度或极重度,只要在6月龄前被发现,且患儿的认知能力正常,经过干预后。患儿的语言能力基本上能达到正常水平。早期发现的轻度听力损害患儿和早期发现的极重度听力损害患儿相比,语言发育水平没有显著差别。另一项在英国进行的类似前瞻性研究将对象分为3组。第一组5例系重度和极重度听力障碍者,但在6月龄前被发现,并得到干预。第二组是听力正常的对照组。第三组12名也系重度和极重度听力障碍者,但在2岁以后才被发现。研究结果是:第一组儿童的语言发育能力接近正常水平(第二组)。第三组的语言发育能力明显落后于第一组和第二组。这一研究再次证明了,早期发现听力障碍是预防听力损害儿童语言发育障碍的唯一重要因素。常见的听力筛查方法新生儿听力筛查须在新生儿安静状态下(睡眠、奶后)和周围环境安静的情况下,由专人用耳声发射(OAE)或(和)脑干听觉诱发电位(ABR)的方法进行。未通过者产后42天复查或直接转往当地儿童听力诊断指定医疗机构。1.变频耳声传射检查(OAE)这属于一般性检查,其检查方式为将一耳塞入适当的小耳塞,然后给予刺激,这时检验者会记录其结果,得知结果以后,会再重复上述动作于另一耳,并记录。第一次筛查若未能顺利通过者,则尽量找时间,予以2次以上之多重筛查,直至婴儿出院之时。原则上会尽量筛查3次以上之耳声传射均未过关者(至少测试2次以上),才予以转介门诊追踪。2.听性脑干反应检查(ABR)由于ABR较不会受新生儿外耳道胎脂之影响,故伪阳性会较低。1、听力筛查仪的原理LH2805婴幼儿听力筛查监测仪采用国际上称为“金标准”的听性脑干反应技术(ABR),可精确、迅速、简便的对婴幼儿进行听力筛查。ABR是通过记录人接受听觉刺激后产生的电信号,通过一系列电路放大、识别技术而得到的听觉通路上不同神经元的电位波,而对听功能进行评估。ABR的特性和可重复性是完全独立于受试者的状态且能够在受试者处于清醒、睡眠、麻醉下获得。因为这一可重复性,人群之间的一致性以及对那些听觉通路失调的敏感性,使得ABR成为临床评估和术中监测的一项重要工具。目前已广泛应用于新生儿和婴幼儿听力筛选及客观听力评估。由于ABR较不会受新生儿外耳道胎脂之影响,故伪阳性会较低。2、听力筛查仪的配置序号名称数量1主机1台2微型耳塞式发声装置1套3脑电传感器1组4微型打印机1台3、使用范围可用于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对新生儿、婴幼儿及成人进行听力筛查;4、筛查流程1)、初筛(1)住院期间的初筛,新生儿出生后再住院期间接受听力普遍筛查;初筛包括两个群体,其一是母婴同室的正常新生儿,在出生后2-7天进行听力筛查;其二是新生儿急重症病房住院(NICU)的病理性新生儿,在病情稳定的出院前进行听力筛查。(2)非住院期间的初筛,新生儿出生后再非住院期间接受听力普遍筛查,这部分新生儿是指家庭分娩、住院期间未进行筛查或其他医疗服务单位分娩后回家哺乳的新生儿,他们在新生儿期(出生后1个月内)到门诊接受听力筛查。2)、复筛初筛“未通过”,或初筛“可疑”者,在42天接受听力复筛;另外,即使初筛“通过”,但是有听力障碍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及婴幼儿,应告知家长让孩子接受定期的听力学监测,以便及时发现迟发性或进行性的听力障碍。对于具有以下听力障碍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及婴幼儿,应告知家长在孩子出生的1个月或42天左右接受听力复筛,在3周岁以前,还应接受没3个月1次的听力学监测,以便早期发现听力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