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mg4.cpooo.com/files/201001/product/257/1262662068.jpg)
双软认证,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证
价格:1.00
北京天一博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李银通高新顾问13701225835***:1150021934)***代理:软件著作权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软认证等,软件登记加急5-10个工作日拿到证书!双软的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更好落实软件***优惠政策,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根据各地反映的情况,经研究,就嵌入式软件***政策明确如下:一、***一般***人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如果能够按照《******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条第三款的规定,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的销售额,可以享受软件产品***优惠政策。凡不能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仍按照《******税务总局关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款规定,不予退税。二、***人按照下列公式核算嵌入式软件的销售额嵌入式软件销售额=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成本利润率)]上述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或外购)的计算机硬件与机器设备的实际生产(或采购)成本。成本利润率是指,***人一并销售的计算机硬件与机器设备的成本利润率,实际成本利润率高于10%的,按实际成本利润率确定,低于10%的,按10%确定。三、税务***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嵌入式软件的即征即退税额,并办理退税即征即退税额=嵌入式软件销售额×17%-嵌入式软件销售额×3%四、税务***应定期对***人的生产(或采购)成本等进行***检查,审核***人是否如实核算成本及利润。对于软件销售额偏高、成本或利润计算明显不合理的,应及时纠正,***偷骗税的,应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五、本通知自《******税务总局关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发布之日起执行。《******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4号)停止执行。本通知发布之前,***人销售软件产品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各地按本通知规定办理退税。******税务总局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北京天一博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银通高新顾问电话:13701225835***:1150021934邮箱:tybs_it@MSN:tybs_it@网址:http://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大厦4号楼1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