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波合作方式
1、双方的合约开始执行时间,提前三天给予我公司进驻。2、厂方提供厨房设备给我方使用;双方对所交接的厨具、设备、餐具进行点算核准,以损坏设备应由厂方维护好才移交我方签收使用;双方要确定所交接的厨具、设备、餐具的使用年限,使用年限到时,有些不能使用的要进行报废,并在双方的交接清单上删除;合同期满需续约时,继续由我方签收使用,合同终止时,我方按交接清单上的数量归还(自然损耗和报废的设备除外)。也可以使用厂方的厨房设备、我方包工、顾客包料。或者使用我方厨房设备、包工、包料。3、新建厂房且规模较大。厨房设备、餐厅餐具均由我方提供.但合同期不少于三年。到期厨房设备耗损按百分比折旧计算。4、水、电、燃料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5、根据厂方的现有情况,对于现有的工作人员,我方提供两个方案:(A)所有厨师由我方派驻,原有厨师自行解散.(B)厂方现有厨师我方全部吸纳,重新考核、培训、体检(不合格者,拒绝聘用),然后根据考核情况和个人专长重新安排(被聘用者必须遵守我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