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明专利代理-缴纳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年费、专利登记费、专利证书印花税后,可否先拿证书,再等授权公
缴纳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年费、专利登记费、专利证书印花税后,可否先拿证书,再等授权公告?专利权人缴纳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上规定的费用后,不可以先拿证书,再等授权公告,授权公告日具有法律意义。根据专利法39、40条、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九章1.1.4的规定:申请人在规定期限之内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应当颁发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根据法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中誉威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广信大厦C座A梯五楼邮编:523008联系人:涂先生Mob:13412580111QQ:450888911电话:0769-23036806-1805网址:WWW.580GOV.CN传真:0769-27200800E-mail:580GOV@163.COM)
北京中誉威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业务 QQ: 625440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