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子女转学咨询***来电咨询「多图」
跨县转学程序: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空额等情况审核。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异地转学籍的手续异地转学需要四方核办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其流程依次是:(一)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需要正确输入学生姓名和学籍号,输入有错的,将无法办理而退回转入学校,需要重新发起);(二)转入学校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三)转出学校核办;(四)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五)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办理完成后,转入学校应告知家长.可以转学的情况搬家全家迁居,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须转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到9年级学生)。本市迁往外省市,也就是迁出,到其他的城市去,比如说父母因为工作调动要长期出上海,带上子女。外省市迁回本市,也就是迁入,回到本市。本区县迁往外区县、或外区县迁回本区县,也就是跨区县搬家,比如从浦东搬到了松江,从宝山搬到了闵行。特殊困难在***中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参考高校转学和一些例子,主要指孩子患严病和家庭出现巨大变故。《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津入学,其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到载明的居住地所地方申请登记。1、办理登记入学后,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2、入学年龄条件:按照政策,2015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应当提出申请。3、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簿(包括蓝印)、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