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高处作业证信赖推荐,全民安全学院公司
”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高处作业分级1、高处作业高度分为2m至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30m以上4个区段。2、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因素有11种:1)阵风风力5级(风速8.0m/s)以上;2)GB/T4200-2008规定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高温作业;3)平均气温≤5℃的作业环境;4)接触冷水温度≤12℃的作业;5)作业场所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业;6)作业场所光线不足,能见度差点;7)作业活动范围与***电压带电体的距离小于下表的规定;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设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搭设架手架、操作平台,使用马凳,张挂安全网或其他安全措施;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技术鉴定方能使用。5、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6、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时,防护棚应设双层。7、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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