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税收优惠政策报价常用解决方案,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
以非***性资产对外***确认的非***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优惠内容1.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2.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开发区招商中心是国内***促进与招商引资门户平台,为企业***选址和***的招商引资提供快捷的解决方案。开发区招商中心成立于2013年,公司运营总部位于天津,技术总部位于北京,采用双中心的运营模式,更好的借助京津两地优势。以非***性资产对外***确认的非***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一)项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3.《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4.《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5年第97号)5.《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40号)6.《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7.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享受主体全部制造业领域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优惠内容1.生物***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六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2.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3.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4.缩短折旧年限的,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