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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赁合同有哪些情形?不定期租赁合同是没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三种情形:(1)双方约定订立不定期租赁合同;(2)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应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的,为不定期租赁合同;(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者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者未提出异议的额,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在解除方面也有其特殊规定。因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没有固定期限,故而承租者可以随时通知出租者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房产买卖违约***,而若是出租者要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则需在解除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者,给与出租者必要的准备时间。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我们以***为您提供服务,期待与您合作。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涨价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并生效后,买方***全部价款或约定的部分价款,卖方配合买方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后,房屋买卖合同即履行完毕。但是,由于近几年房价涨幅很快,经常出现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要求涨价,否则就不办理房产登记的情形。遇到涨价,买方也是很苦恼,无疑是增加了支出。在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涨价,是否买方就只能妥协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其实还有其他途径可解决此问题。在卖方提出涨价要求后,若无法协商一致,买方可起诉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并要求卖方按约定履行合同,若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买方的要求是可以得到支持的。当然,买方也可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我们以***为您提供服务,期待与您合作。租赁房屋后,承租者经过出租者允许可能会根据自己的喜好对房屋作以装修装饰,然而,房产买卖***,对于租赁期满,房屋装修装饰物的归属问题则易产生分歧。对于房屋装修装饰物的归属问题应区分是否形成附和区别处理。若房屋装修装饰物未形成附合,房产买卖***律师,出租着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着所有;不同意利用的,房屋装修装饰物可由承租者拆除。因房屋装修装饰物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者应当***原状。对于已形成附合的房屋装饰装修物,出租者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者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过错分担现值损失。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我们以***为您提供服务,期待与您合作。威能律师事务所-房产买卖***由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提供。威能律师事务所-房产买卖***是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和信息仅供参考,如了解详情,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业务联系人:吴经理。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交通事故***咨询,交通事故赔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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