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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诺销售相关规定大陆法系***――日本日本在其专利法的第2条第3款中,是这样规定的:“本法中,发明的‘实施’是指下列行为:(Ι)对于产品发明,制造、使用、转让、租借,为转让或租借的目的的展出,或者进口该产品;(Ⅱ)对于方法发明,使用该方法(Ⅲ)对于制造产品的方法发明,除前项提到的使用该方法外,还包括使用、转让、租借,为转让或租借的目的的展出,或者进口依该方法所直接得到的产品。英美法系***――英国英国是知识产权***保护的起源地。其专利法第60条也对许诺销售权作了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如有人在专利有效期间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在联合王国对于一项发明有下列任何行为之一的,都是***专利权的行为。这是指:(Ι)当发明是一项产品时,制造、销售、提供他人销售、使用或进口该项产品,或者为处分或其他目的保存该产品;(Ⅱ)当发明是一种方法时,在联合王国使用该方法或提供他人使用该方法,而使用人知道或明显应当知道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使用该专利方法便构成侵权;(Ⅲ)当发明是一种方法时,销售、提供他人销售、使用或进口依专利方法所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为处分或其他目的保存该产品。世界贸易***(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在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各成员达成的Trips协议,第1次在国际条约中规定了专利权人的许诺销售权。Trips协议的第28条规定:“专利应授予所有人下列权利:如果专利的客体是产品,制止第三方未得所有人同意而进行下列行为:制造、使用、提供销售、销售,或为这些目的进口该产品。如果专利的客体是方法,制止第三方未得所有人同意而使用该方法的下列行为:制造、使用、提供销售、销售,或为这些目的进口至少是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综述很显然,上述的外国国内立法及Trips协议,虽然用词并不是统一的,但都赋予专利权人以许诺销售权。给专利权人更多更全i面的保护已成为世界发展的趋势。***认定标准***专利权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行为人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他人铡的行为。”一般来讲,***专利权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的违i法性(即侵害行为);(2)损害;(3)因果关系;(4)过错。但是,***许诺销售权的行为是否必须完全具备上述要件,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行为人是否必须主观上有过错在***许诺销售权行为的认定中,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这一行为的归类原则问题,即此种侵权行为是否要求行为人具备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侵权行为的归类原则,一般认为有四种: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和公平责任。但在知识产权法领域,具体适用哪一项归类原则,说法不一。就***许诺销售权行为而言,我们认为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因为专利法所保护的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其开发研制的过程是漫长而艰难的,但一旦申请专利,***则要求公开其专利,为公共所知,以防止他人继续或再次进行此项产品或方法的研发工作,以节约社会资源和社会成本。同时,为保护专利权的利益,***授予其一定期间内的独占实施权。正是这样一种“公开保护专利”的制度设计,使得在专利公开之后,就具有了“低消耗,易***”的特点。若实施侵权行为所获利益远远大于其所***的成本,侵权行为就产生了。面对极其强大的潜在的侵权对手,要求专利权人采取措施来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维护其权益,无疑是成本的高昂付出和资源的巨大浪费,这就要求不特定的义务人诚实信守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具体到许诺销售行为中,行为人有保证其产品具有合法来源的商业性义务,在其作出表示愿意提供产品的行为时,完全应当也必须辨清自己将要提供的商品是否已经专利权人的许可。这一要求,行为人并无须花费过多的成本。正所谓“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商场逐一调查其经营商品的来源,但却有足够的理由要求向商场提供商品的人确保其提供的商品是合法生产的产品。”所以,在权衡了双方的利益之后,我们认为,只要未经许可实施丁许诺销售行为,无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均可能构成侵权。PCT申请在国际阶段包括哪些程序?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局受理申请、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国际检索、国际局进行国际公布、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进行国际初步审查等五个程序。PCT的宗旨和主要目标?PCT的宗旨是:成员国组成联盟,对保护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的提出、检索和审查进行合作。PCT的目标是:建立国际申请体系,即:1、使用一种语言(受理局)、向一个专利局提交一份申请(国际申请)、在申请中指i定多个***(指i定国);2、该申请自国际申请日起在所有指i定国具有正规***申请的效力;3、由一个局(受理局)完成形式审查,一个局(国际检索单位)进行检索,由国际局公布,由一个局(国际初审单位)进行国际初步审查。PCT提出国际初步审查的期限:PCT规定,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迟应自优先权日起第28个月或申请人提出初步审查要求起6个月内(以后届满的期限为准)做出《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PCT第Ⅱ章),并将该报告分别传送给国际局和申请人。申请国际专利应签署或提供的文件1、委托书及委托合同2、委托明细表、包括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地址(中英文);发明人姓名及地址(中英文);拟申请专利的类别;申请国别;原申请日、号、申请专利类别;是否要求优先;是否在申请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等。3、原中国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受理通知书、原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权利要求书、附图及摘要)4、现有技术资料(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密切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等)5、申请人提出分案、复审、继续申请等请求或缴纳年费而发生的费用均应预先缴纳。届时我方会将缴纳数额和期限通知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