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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外国提出的专利申请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所谓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各成员国应给予其他成员国的国民与本国国民同样的保护);2)专利***原则(所谓专利***原则,是指各成员国对同一专利申请的审查结果相互***);3)优先权原则(所谓优先权原则,是指成员国的国民在向一个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后,在一定期限内再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相同的专利申请时,可要求该在先申请的优先权。所谓“一定期限”即优先权期限,《巴黎公约》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外观设计的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4)国际展览会的临时保护原则;5)强制许可原则(所谓强制许可原则,是指如果从申请日起满4年或从批准专利之日起满3年,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或没有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专利局可以应有条件实施人的请求,强制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该专利)。PCT专利申请优缺点:①PCT专利申请优点(1)简化PCT专利申请程序,一份申请,以一种语言(中文活英文)撰写文件,像一个专利受理局提出申请,在进入***阶段前,可代替多份外国申请。(2)准备时间充足,进入PCT国际阶段后,申请人会收到国际检索报告,申请人可据此初步判断自己的专利申请的***前景,然后可根据需要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进入某一个或者某几个***进行PCT***阶段的审查。(3)在完成国际阶段后,进入***阶段前,可根据初步审查报告,修改申请文件,准备高质量的译文供***阶段使用。(4)提高国际竞争力。一旦通过PCT申请获得指i定***的专利***,企业便可以大大提高在相关***的竞争力,同时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国际形象。②PCT专利申请缺点(1)PCT专利申请只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能通过PCT途径申请。(2)PCT专利申请与巴黎公约相比,由于多了国际阶段,因此费用更高(部分***PCT申请比普通申请便宜)、花费时间更长。涉外代理机构在接受了发明人的涉外专利申请委托后,申请人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以单件形式向外国申请专利和以PCT(专利合作条约)的形式提出国际申请。单件形式向外国申请专利,是指涉外代理机构将发明人的发明创造分别向发明人期望获得保护的每个***和地区提出一份单独的专利申请,涉外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人必须按照每一个申请***和地区的专利法要求修改或者重新撰写原专利申请文件,使之符合该国***规定的语言、文件格式以及申请程序等方面的要求,然后由这些***和地区的专利局分别进行处理。PCT形式的国际申请是指按照PCT(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申请人只要使用一种语言向国际申请受理局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就可以获得在多个PCT成员国的专利保护,这样就大大地简化了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手续。此外,根据PCT的规定,国际申请从国际阶段进入***阶段的期限为自优先权日起20个月或30个月,要比现有的巴黎合约优先权多8个月或18个月,在此期间,申请人还可以获得国际检索报告,有充分的时间和依据决定其国际申请是否继续向国外申请以及向哪些***和地区申请。因此,PCT的缔约国很愿意通过PCT申请国际专利。截至今日,PCT已发展到60多个缔约国(其缔约国必须是巴黎公约成员国)。中国已于1994年1月1日正式加入PCT.中国专利局作为PCT的受理局、指i定局和选定局,承担条约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义务,并行使其***;根据国际专利合作联盟大会的决定,中国专利局同时作为PCT的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承担条约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国专利局和世界知识产权***国际局为进行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目的而签订的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并行使其***。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只要以中文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并缴纳一份费用,该国际申请就能在申请中指i定或选定的各个***(必须是PCT缔约国)具有正常***申请所具有的效力。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以及在国外的中国单位和个人,以已经在外国用英文提出的在先申请为优先权基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际申请时,为方便起见,可以使用英文提交国际申请,其效果与使用中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