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武清经济开发区税收扶持政策的行业须知 招商服务
开发区招商中心是国内***促进与招商引资门户平台,为企业***选址和***的招商引资提供快捷的解决方案。开发区招商中心成立于2013年,公司运营总部位于天津,技术总部位于北京,采用双中心的运营模式,更好的借助京津两地优势。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内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条件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2.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3.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4.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5.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6.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7.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8.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9.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10.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行为。办理流程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申报表的相关内容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2、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群体创业税收扣减优惠内容***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以前年度已享受***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财税〔2019〕22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财税〔2019〕2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可按财税〔2019〕22号文件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免征***、消费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下列具有出版物进口许可的出版物进口单位: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及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中国经济图书进出口公司、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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