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商标注册
价格:1500.00
欧盟商标注册细则欧盟商标局(OAMI)OficinadelaUnionEuropea欧盟商标简介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英国、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塞浦路斯、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马耳他、斯洛伐克共和国、拉托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等欧盟******近开始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25个***适用的商标体制。位于西班牙Alicante的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保护期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为十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如《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WIPO)成员国的国民也可提出申请。欧盟商标特点欧盟商标具备以下特点:(1)费用低。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25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2)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5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得到执行;(3)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4)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6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5)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6)不但词语、标识等传统商标可获得注册,声音、气味、产品外观及构造等新型商标,也可申请注册;(7)一件商标申请***多可涵盖3类商品或服务,超过3类的,每类费用须另加。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提供下列材料:1)企业名称、地址(中英文);2)商品/服务的国际分类及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清单等信息;3)营业执照复印件;4)商标图样5份,要求清晰、纸张质量好。如是彩色商标,需递交1份黑白稿,5份彩稿;规格不得小于5cm×5cm,***大不超过10cm×20cm;5)***委托书(有本公司提供,但须由申请人签字)。欧盟商标的注册程序欧盟商标的基本注册程序如下所述:1.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2.欧盟商标局将申请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以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3.审查通过后,进行三个月的公告。在此期间第三者可提出各种异议;4.如果没有第三者提出异议,申请的商标在一年内获准注册。5.需时8-10个月商标检索由于欧盟商标注册涵盖的***众多,导致潜在的商标异议人大量存在。因此,本公司极力推荐申请人在提出欧洲商标注册申请前,进行商标检索,以确定是否有与拟注册商标相同或太相似的商标已被第三者注册,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北京森德尔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国际商标部/王清锐86-010–68999943010-68999947E-mail:sndre@***:280281212邮寄地址:北京市100045信箱28分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