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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离婚,房产分割归属一览表结婚买房,在大多数人看来是豆浆配油条般,固定搭配着。结婚买房的方式很多种,有婚前就买好的房、有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的房、还有父母出资买的房……这些情形,怎么认定房子的归属?离婚,又怎么分割这房子呢?婚前买房婚后买房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判*时对房产不予处理的情况房子分割的6种特殊情况一、小产权房分割对于已被认定为违*建筑的小产权房,不予处理;但违*建筑已经行政程序合法化的,可以对其所有权归属做出处理。对于虽未经行政准建,但长期存在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房屋,可以对其使用做出处理。在处理使用时,*应向当事人释明变更相关*讼请求。在处理相关房屋的使用归属时,能分割的进行分割,不能分割的可采用协商、竞价、询价等方式进行适当补偿。在涉小产权房分割案件中,应在*决论理部分中明确使用处理的*决内容不代表对小产权房合法性的认定,不能以此对抗行政处罚、不能作为产权归属证明或***依据等。二、公房承租权的分割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公房承租权处理,属于直管公房的,可在*决中明确承租权以及承租关系的变更。属于自管公房的,夫妻只有一方在产权单位工作,一般应把承租权确定在产权单位工作的人名下,另一方获得补偿;但经产权单位同意的,可以确定由另一方承租或共同承租。三、经济适用房、两*房的分割限售期内的经济适用房、两*房在离婚诉*中可以酌情进行分割。经济适用房、两*房由一方在婚前申请,以个人财产***房屋价款,婚后取得***的,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以夫妻双方名义申请,以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价款,离婚后取得***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次数用完APIKEY超过次数限制离婚案件案情简介原告王某甲诉称:王某甲与李某梅于2011年2月11日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的学识、之前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都很不相同,生活在一起总是摩擦不断,现双方已经分居长达一年多,夫妻离婚房产******知识,已没有任何夫妻感情可言,也没有和好可能,双方都希望能尽早地结束这段婚姻。因此请求判令王某甲、李某梅离婚。被告李某梅辩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被告同意离婚。关于孩子抚养问题,如果由王某甲抚养,应考虑李某梅方的收入情况而***抚养费,且王某甲没有如实申报财产,夫妻离婚后房产***,考虑到王某甲的经济状况比较好,小孩由王某甲抚养对孩子比较有利。李某梅要求:分得股*转出款总金额的相应份额;分得某培训学校婚后增加的资产和收益的相应份额;分得王某甲房产的按揭款和增值部分的相应份额;王某甲2013年出资265200元注册了公司,占有51%的***,李某梅应享有该部分***对应财产的相应份额;从保护妇女权益来看,上述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应适当多分。裁判要点*院认为,王某甲、李某梅均同意离婚,*院予以确认。王某乙由李某梅抚养,按照小孩的实际需要,王某甲自愿承担抚养费每月4000元,*院予以支持,李某梅主张抚养费每月1万元明显过高,*院不予支持。王某甲、李某梅结婚前财产的往来不属于本案离婚*讼财产分割的范围。王某甲、李某梅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照顾女方与小孩的王某甲则,*院酌定按照4:6的比例予以分割。次数用完APIKEY超过次数限制*一种,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车辆婚前购房和购车的情况现在较为常见,一般以男性居多,不过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长宁区的夫妻离婚房产***,收入的提高,女性婚前自己买房买车也很常见。因为是婚前购买的,而且是全款购买,这样车子和房屋的所有权毫无争议属于你,即便是结婚了,也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仍旧属于你,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常见的情况是婚前男方付了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款,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这个时候房子属于谁?原则上要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话,房子属于男方,不过男方要给女方还*款的补偿以及房屋增值的补偿。第二种,婚前的存款,婚后一直没有动过婚前有存款,婚后发生混同很常见,一旦发生混同,那么就会导致婚前个人的存款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难以区分,这样的情况下,即便是婚前的财产,也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婚前的存款,婚后一直没有动过。例如女方婚前存款十万,定期十年,婚后没有新往里面存,也没有取出来过。结果结婚没几年就离了,这个时候女方的存款还是自己的,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只归属于女方,男方无权分割。第三种,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款常见的有*伤赔偿金、交通事故中获得的伤残赔偿金等,这些财产因为具有保障受伤人员未来生活的作用,具有其“特殊性”,因此不管是啥时候获得的,都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分割。处理离婚房产、财产分割比较好的律师团队“特顾律师团”在百度搜索“特顾律师团”可以搜到他们的咨询电话。长宁区的夫妻离婚房产***-房产律师-离婚后夫妻房产***由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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