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加盟合同***律师(图)-私自采购货物咨询-广州番禺区咨询
广州加盟合同到期了没开店还能退钱吗?律师解答合同到期加盟费就不能退了,但保证金和品牌管理费等仍可以退。判z决书节选: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专有技术许可协议》属于特许经营合同性质,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没有违反******、行政z***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专有技术许可协议》约定原告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在某商圈使用被告拥有的“汤某”咖啡专有技术及制作方法、配方等设立店铺进行经营,广州番禺区咨询,但原告基于自身原因未能在指z定的商圈内设立店铺。原告自称其自2015年10月起有向被告主张协商解除合同事宜,但原告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本院对其陈述不予采信,由此认定原告未在《专有技术许可协议》履行期限内向被告主张过解除合同事宜。《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本案原告在***品牌许可费等各项费用后一直未在指z定商圈内设立店铺从事售卖“汤某”咖啡行为,但原告未在《专有技术许可协议》履行期限内向被告主张解除合同,本院据此认定原告放弃单方解除权。广州签订加盟合同后1年多了没开店可以解除合同退款吗?律师解答:若是因为加盟商自己的原因不开店则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不能退全款但可以退部分款。书节选: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虽然原告与被告提X公司签订的《专营单店合同书》未对原告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及期限作出约定,但原告依法应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只是应限定在合理的期限内。原告与被告提X公司签订《专营单店合同书》后,经过将近七个月,被告提X公司向原告推荐佳兆业广场商铺作为经营场所,又经过两个月,原告签订了佳兆业广场商铺的租赁合同。上述期间,原告应有充分的时间了解被告提X公司特许经营的品牌度、运营模式、经营资源、市场竞争力等,并考量加盟店选址的合理性,但其直至2016年10月17日才向被告提X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距双方签订的时间已超过一年一个月,距被告提X公司向其推荐佳兆业广场商铺将近半年,延迟付款滞纳金咨询,距其签订佳兆业广场商铺租赁合同亦超过三个月,明显超出合理的期限,原告不应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广州加盟后帮忙选址没开店,能退多少加盟费?律师解答:如果有提供选址服务的话,要扣除5000-10000的服务费,其余加盟费要退还。判z决书节选:法z院认为:关于解除合同。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私自采购货物咨询,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本案中,涉案《品牌***经营合同书》未约定一定期限内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条款,姚某于2017年5月19日与谷某公司签订涉案合同,2017年7月19日要求解除该合同,间隔时间较短,且双方均确认姚某并未利用谷某公司的经营资源开店经营,现姚某诉请单方解除合同有理,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涉案合同解除时,未开业违约吗咨询,谷某公司已依约为姚某提供了店面选址服务,必然会产生相应支出。谷某公司另称其因姚某加盟而招聘人员并***工资,就此提交了职位申请记录、***回单等证据,但上述证据并不足以证明相关人员系因履行涉案合同而招聘,故谷某公司的上述抗辩不予采纳。综上,法z院根据公平原则,综合考虑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以及姚某单方解除合同等因素,酌情判定谷某公司退回姚某品牌经营费39800元,对于超出部分,不予支持。谷某公司关于品牌加盟费不需退还的抗辩缺乏依据,不予采纳。服装加盟合同***律师(图)-私自采购货物咨询-广州番禺区咨询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广东广州,***服务的企业,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广州合拓***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广州合拓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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