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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而言,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加工资、贵重首饰、摩托车。汽车等。(2)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红利等)所得的财产。(3)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如专利权所得报酬、稿酬等。(4)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涉外婚姻并非都是十全十美。从普通公民到各类明星的涉外婚姻,很少白头偕老,更多的是中途裂变,走上另一条———离婚。对此,高明涉外婚姻律师咨询,我们应该慎待。面对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办,***对涉外离婚有哪些规定?(一)一方当事人是中国公民,禅城涉外婚姻律师咨询,另一方当事人是外国公民(含港澳台公民,下同);一方当事人住在我国国内,另一方当事人住在国外,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的,可按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内一方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办理离婚手续。如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申请离婚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不论哪一方提起,涉外婚姻律师咨询,均应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起诉。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提起离婚,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我国民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起诉。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提出离婚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后居住地人民受理。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佛山涉外婚姻律师咨询,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管辖。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后居住地人民受理。高明涉外婚姻律师咨询-涉外婚姻律师咨询-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由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有实力,信誉好,在广东佛山的***服务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公司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创新理念将促进信广律师和您携手步入辉煌,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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