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防雷接地检测-天津市防雷技术中心-天津防雷接地检测费用
防雷检测的硬性规定:民房做防雷的话防雷检测的硬性规定:民房做防雷的话,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第2.0.4条,其中第三条款:预计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大于或相等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天津防雷接地检测公司,故一般情况下将其划入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又根据该规范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短路电阻不应大于30Ω。假如说防雷短路跟设备防静电短路、计算机的工作短路、设备保护地等合设构成共用接地系统时,根据其中短路电阻值的拒绝实行,一般不大于4欧姆。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雷减灾工作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领域内从事防雷减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评估等。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第四条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雷减灾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天津防雷接地检测,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雷电风险评估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四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候可行性论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应当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天津防雷接地检测服务,以确保公共安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八条: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天津防雷接地检测费用,应当提交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第十六条:市和区、县有关部门在国家和本市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论证中,应当把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天津防雷接地检测-天津市防雷技术中心-天津防雷接地检测费用由天津市防雷技术中心提供。天津市防雷技术中心为客户提供“防雷检测”等业务,公司拥有“防雷”等品牌,专注于防雷避雷产品等行业。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李经理。)
天津市防雷技术中心
姓名: 李经理 先生
手机: 13662100859
业务 QQ: 784177566
公司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8号
电话: 022-23539033
传真: 022-23539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