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代理申请韩国专利(0769-22320685)
韩国是《世界贸易组织》、《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的成员国。韩国工业产权局(KIPO)是韩国贸易、工业及能源部的一个下设机构,主要负责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业产权项目的保护。一、韩国专利类型及审查制度韩国专利类型主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发明:是指利用自然法则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具有高水准的新技术方案。发明专利制度具有以下特征:先申请原则;早期公开原则;请求审查原则;授权后异议制。保护期限:自申请日(或国际申请日)起算20年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制度具有以下特征:先申请原则;早期公开原则;请求审查原则;授权后异议制。保护期限:自申请日(或国际申请日)起算10年外观: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的富有美感的设计”。分为审查注册制和对一些特定物品的外观设计非审查注册制并行的方法。审查注册制的外观设计:即对申请注册的外观设计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进行实质审查。无审查注册制的外观设计:对外观设计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形式审查),然后做出注册授权决定,交纳登记费后,就授予专利权;在授权公告后有三个月的异议期。非审查注册制外观设计只适用:B1(衣物),C1(床单、地板席子、帷幕),F3(办公用纸、印刷品),F4(包装纸、包装容器)M1(纺织物等),2008年1月1日起,加工食品(manufacturedfoods)和餐饰(tableluxuries)两种流行性和仿制性较强的外观设计申请将正式列入非实审制范围。保护期限:自注册日起15年。二、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途径及所需文件:包括巴黎公约途径和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途径提出申请。1.巴黎公约途径:在中国申请后,在第一在先专利申请日(即优先权日)起12个月届满前向韩国工业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受优先权的待遇,需要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所需文件及信息:1)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2)申请信息: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名称/姓名、地址及邮编,申请国家,联系人等;3)如果要求优先权,还需提供在先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及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优先权证明文件可以在申请同时或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提交)。2.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PCT是《专利合作条约》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申请的国际条约。根据PCT的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申请,指定向全球几乎所有国家申请专利,即在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在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KIPO局提出进入申请。申请所需文件:1)提交的原始申请文件及PCT请求书或已公布的PCT申请小册子;2)国际检索报告;3)按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提出的修改过的权利要求(如有);4)国际初审报告,按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修改的申请文件(如有)。申请人一般需提前2-3个月确定向KIPO局申请并委托代理机构启动翻译和文件准备工作。三、外观专利申请所需文件:包括巴黎公约途径和直接向韩国提出申请途径。巴黎公约途径:在中国申请后,在第一在先专利申请日(即优先权日)起6个月届满前向韩国工业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外观专利申请时,可以享受优先权的待遇,需要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需要准备的材料及提供的信息:(1)申请信息: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名称/姓名、地址及邮编,申请国家,联系人等;(2)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申请人应当提交立体图(展开图)和六面视图(即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六面视图的尺寸比例必须一致。必要时可以提交参考视图。(3)外观设计简要说明;(4)如果要求优先权,还需提供在先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及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优先权证明文件可以在申请同时或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内提交)。代理联系人:李盛洪139257884630769-223206858622030886220396传真:0769-86220326在线QQ:594372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