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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和承包人应根据双方的合同承担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基本不对承包人的员工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对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将于2013年7月1日生效。《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不仅要求劳务派遣实行同工同酬,而且明确解释了“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规定严格控制劳务派遣数量,加大对相应韦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必然会“有政策和对策”但是你需要经济补偿。劳务派遣三性岗位的认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对于劳动者是否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的员工,应当如何掌握认定标准?如果被诉单位主张劳动者系劳务派遣性质的员工并提供了与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但其所主张的派遣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否认派遣事实的,一般对劳务派遣关系不予认定,仍应将该被诉单位作为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1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是否必须有资质?如无资质,芜湖劳务派遣,其***关系如何认定?无相应资质而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首先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但在民事关系上,不应认定此时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有例外,正规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被撤销、吊销的,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不过,用工单位与无资质的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存在过错,应与派遣单位一起对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员工能否要求和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基于《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性质明确界定为用人单位,公司劳务派遣,而不是职业介绍或中介性质的机构,在***没有新的******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所有的劳动用工义务,包括与劳务派遣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劳务派遣,若劳务派遣公司不希望与被派遣员工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建议与被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不应超过9年。若超过9年,即属于明知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工的,就应当承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和义务。芜湖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安徽可可(推荐商家)由安徽可可***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一站式企业法务服务,交通事故,***赔偿的一站式***服务”就选安徽可可***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位于: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B座806-807,多年来,安徽可可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王主任。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安徽可可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