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专利代理公司承诺守信,商专
捐献原则***早是由美国***i高法i院在1881年审理的Miller与Brass公司案中提出来的。在该案中,专利权人在说明书中公开了两种灯的结构,但却只请求保护了其中的一种。十多年后,专利权人发现另一种结构反而更好,于是想通过再颁发程序寻求对该结构的保护。***i高法i院没有支持专利权人的请求。该法i院在***中指出,当专利权人在权利要求中请求保护一个具体的装置时,就意味着将说明书中公开的其他装置捐献给了公众,除非它及时请求再颁发并证明没有请求保护其他装置完全是出于疏忽、意外或错误。??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捐献原则却少有适用。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i院成立以后,等同原则被越来越多地适用,从而导致利益的天平逐渐倒向专利权人一边。为了纠正这种倾向,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美国开始限制等同原则,与此相应地,出现了一些适用捐献原则的案件,例如联邦巡回上诉法i院1991年审理的UniqueConcept公司与Brown案,1996年审理的Maxwell与Baker公司案。但是,仍有一些拒绝适用捐献原则的案件,例如联邦巡回上诉法i院1998年审理的YBMMagnex公司与ITC案。在Festo案以后,随着对等同原则的更加严格的限制,捐献原则得到越来越广泛的适用。马克曼命令(MarkmanOrder)是马克曼程序产生的***裁决。马克曼命令,是审理专利侵权***的美国法官解释专利权利要求、确定其保护范围的***裁决。它是***的马克曼程序所产生的***命令,对侵权***的结果有决定性作用,是法官审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核心工作内容之一。在马克曼程序中败诉的当事人不能***于侵权裁决而对这个***命令提起上诉。??马克曼命令解决的问题??主要用于解释专利的权利要求,确定其保护范围。法官通过发起***的马克曼***程序对专利权利要求进行解释。这个程序中,双方当事人会提交马克曼简述书,向法官陈述主张,并***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支持其主张。法i院则会***马克曼听证会,为当事人提供面对面的陈述与辩驳机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行为要件??在确定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后,我们需要判定被控侵权人有无侵权行为,被控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前提条件。??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专利权。”由此看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未经权利人许可??未经权利人许可即没有取得专利权人的***。专利权的本质是实施专利的独占权。按照专利法第十条和第十二条之规定,相对人可以通过与专利权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取得专利权人的***而实施其专利;第三人可以通过与前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签订分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而获得专利的实施权,当然,这种分实施许可合同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同意。除此之外的实施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注重的是,专利法中没有对外观设计专利效力的限制性规定,专利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推广应用制度和专利法第六章规定的强制许可制度都不涉及外观设计专利权。??(2)实施专利??依照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实施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实施专利的前提必须是为生产经营目的,即为工农业生产或者商业经营的目的,而不是个人消费的目的。另外,行为的方式为制造、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需要注重的是,实施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中不包含使用行为和许诺销售行为。??(3)行为客体??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中制造、销售、进口行为的客体是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如前所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与权利人获得专利保护的产品是相同或者相类似的产品;二是与权利人获得专利保护的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第1个条件在本文第1部分中已经详述,第二个条件将在下一部分中予以论述,故这里不再赘述。??只要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就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不是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