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cccf认证-苏州全道通检测1-浙江消防认证
7.1获证后监督方式选择:获证后监督方式包括获证后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获证后的跟踪检查、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结合生产企业分类等情况,cccf消防认证,获证后监督为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的组合。7.1.1A类企业:获证后监督方式为“获证后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7.1.2B类企业:获证后监督方式为“获证后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7.1.3C类企业:获证后监督方式为“获证后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7.1.4D类企业:获证后监督方式为“获证后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获证后跟踪检查”。除上述监督模式外,评定中心可根据生产企业分类结果和认证过程实际情况,浙江消防认证,对A、B、C类生产企业增加获证后跟踪检查、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消防cccf认证,对D类生产企业增加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6.1.3不受理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不能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境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件);(3)以ODM生产方式的委托认证;(4)对同一单元产品重复认证或命名、型号规格等形式不同,消防认证产品,但实质为同-单元产品的重复认证;(5)以OEM生产方式提出委托认证,其生产企业为D类生产企业;(6)其他法律法规、实施规则、实施细则规定不得受理的情形。消防给水设备产品(一)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设备产品》(编号:CNCA-C18-03:2014)(以下简称实施规则)的要求编制,作为认证实施规则的配套文件。依据实施规则和公共安全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以下简称评定中心)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有关要求,本着维护产品认证有效性、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认证企业和控制认证风险等原则,制定并公布本实施细则。消防cccf认证-苏州全道通检测1-浙江消防认证由苏州全道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消防cccf认证-苏州全道通检测1-浙江消防认证是苏州全道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和信息仅供参考,如了解详情,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业务联系人:陈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