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人身损害***询问报价「多图」
由被告所在地管辖的情况由被告所在地管辖的情况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院就是管辖。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院管辖。3、离婚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院管辖。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院管辖。5、双方当事人都被后被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院管辖。被告被被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地或地的人院管辖。房屋增值部分的归属问题比如房屋增值部分的归属问题比如,张男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且***30%首付款,婚后同刘女共同还贷。结婚九年后,双方离婚,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离婚时如何分割,是很多朋友关注的问题。从目前实践看,一般对刘女要求按相应比例分割房屋增值部分的要求不予***,但当然也有个案判例例外。我们认为,一概认定房屋增值部分不予认定的结论有些不妥,应根据个案情况具体分析才可。财产分割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即离婚协议书瑕疵的问题关于财产分割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即离婚协议书瑕疵的问题在有些区的民政机构,仅写“财产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而没有具体财产分割条款内容的协议出屡见不鲜,一方当事人又要求对共同财产予以确定的案件已有前例。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书具有财产合同性质,而合同标的具体明确,是合同形成的条件,如果分割内容约定不明,视为没有约定,合同不可操作,归于无效。另一种观点认为,“财产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的写法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对现存财产状态的确认,即在谁名下的财产就归谁所有。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值得商榷。如果财产状态一直没有改变,不能因为签订“财产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的协议后,就认为财产所有权性质发生了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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