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占用律师咨询了解具体***技巧
养殖场占用律师养殖场占用律师在近期的接待咨询中,有好多咨询人都是养殖户,大家都在询问“养殖场怎么补偿?”“为什么我的养殖场说在禁养区,就不补偿了”等等一系列问题,今天,小编就与大家谈谈养殖场的事情。今年以来,***在大幅度的倡导绿色、环保精神。使众多的养殖场面临着***的命运,理由是污染严重、没有***、且处于禁养区的范围内,虽然有大部分养殖场合法经营,但是***补偿却很低。有的还可能拿不到补偿。那么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要了解一下什么是禁养区,自己是否在禁养区范围内,再来探讨补偿问题。所谓禁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禁止在:“(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三)***、***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对县级以上***划定禁养区的标准和流程做了进一步的明确。由此可见,禁养区是有标准的,是县级以上依法划定的,您的养殖场是否属于禁养区范围内,要看是否符合上述条件了。了解了什么是禁养区,接下来就谈谈拆除养殖场的补偿问题处在禁养区并非是影响补偿的理由,有的养殖场还可能是属于在河流附近限制范围内、没有合格手续,无照经营、环保测评不达标等等情况。养殖场的***补偿是一定有的,只因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都不相同,因此***没有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的具体经济情况进行制定,补偿大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为了保障农村的生态环境,***正在对农村养殖行业进行清理整治,对于无证不符合标准的养殖场都将会进行清理、搬迁、拆除,下面来看。养殖场无证的历史原因自改革开放以来,党和***为了保障生猪等主要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鼓励发展农村庭院经济和畜牧业生产,在农民自家屋前或承包的田地里搭建猪、鸡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畜产品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农民畜禽养殖规模也不断扩大,逐渐成为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一直以来,***对农民开展养殖业都是鼓励和支持的态度,大多数农民也没有主动的意识去办理相应的***。养殖场拆除又应该如何补偿在***出台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第二十五条就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对污染严重的养殖场进行清理整治的,导致养殖户遭受到了经济损失,将由县级以上依法予以补偿。由此可见,由于“禁养区”建立导致养殖场搬迁、拆除的养殖户将能够得到***予以的补偿,同时农村地区因为环境问题整治而拆除的养殖场也将能够获得***予以的补偿。但并不是所有的养殖场都能够获得***的补偿,获得补偿的必要条件就是,养殖场必须要是合法合规建设,所谓合法合规建设,即在养殖场的修建过程中,农民朋友必须要满足***《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并且获得相关的审批手续,如果是存在未经允许占用耕地、宅基地修建养殖场以及未获得***养殖行业审批手续等情况都属于违规违修建养殖场,对于此种情况不仅不能够获得补偿,还将会遭到***的处罚!在我国农村及城郊养殖普遍存在,大小规模的传统养殖场占比很高,现代化规模化养殖场因具有技术上的优势且更符合现有***规定,也呈增长趋势。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此后,***刮起持续的关停风暴。2016年1月,被称为“环保钦差”的***环保督查组正式亮相,在其收转案件并督办的高压之下,近两三年里养殖场禁养关停愈演愈烈,广大养殖业主苦不堪言,但禁养关停养殖场不是***想关就能关的。禁养区划定不合法的,不必关停《畜牧法》早在2006年就对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建设范围作出规定,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人口集中区域为明确的禁养区,同时保留***、***规定的其他禁养区,2014年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沿用此规定。现有***未对禁养区作出其他规定,也就是说,除了前面明确规定的四种情形外,其他禁养区必须由***规定。***分为行规和地方性***。行规是依法制定的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并未对禁养区作出规定,结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把其他禁养区的划定工作下放到地方,要求科学、依法划定禁养区。地方性***是省级及设区的市级人民及其会制定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市级***还须报省级人民及会批准。因此,禁养区的划定主体是省、市级人民,各级***只能在此基础上作出细化规定。结合我们的办案经验,很多省、市人大及会是还没有出台相应禁养区划定文件的,在这种情况下,***仅依据***的禁养区划定文件要求关停,禁养区的划定本身不合法,不必关停。)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姓名: 拆迁律师 先生
手机: 17778124896
业务 QQ: 12456347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电话: 010-53382208
传真: 010-6780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