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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返岗,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员工到***疫情地区工作,员工能否拒绝?员工若因此而疫病,是否属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八条,员工有权拒绝企业强令冒险作业的安排,据此,除非本身工作与防治疫情有关,否则员工有权拒绝到***疫情地区工作,企业坚持安排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郑州安博】对于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整理了一系列的手册,其中有很多关于许昌劳动争议***服务电话等方面的问题解决方案,想要了解更多的话,欢迎您致电咨询我们。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员的管理,因此企业需要重视人力资源方面的细节,比如说员工的工资方面的问题就不容忽视,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员工日工资、小时工资折算方法有哪些吧: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以上就是关于员工工资折算的一些小知识,如果您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或者是在工作中,遇到了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欢迎您到【郑州安博】来,我们可以为您提供***的许昌劳动争议***服务电话,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难题。员工休年假天数一般是根据员工的入职时间来算的,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员工入职、离职年休假天数是怎么计算的吧: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职工新进用人单位符合上述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您在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了以上的***问题的话,可以电话咨询【郑州安博】,我们是一家***为客户提供许昌劳动争议***服务电话等的律所,拥有多个行业的***律师人才,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问题解决方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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