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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勘查主要采用的手段以原位测试、勘探和室内试样检测为主。2)复杂场地或一、二类建筑物,详细勘探点宜按主要柱列线布置;对其他场地和建筑物可沿建筑物周边或建筑群布置;对重要设备基础应单独布置。3)要以地基主要受力层为原则钻探勘探孔深度。如果地基需要进行变形验算,部分勘探孔可以底基层压缩深度。4)对场地进行详细勘探时,原位测试井、探孔数量级所取地质试样,应依据地质的复杂程度、建筑规模或类别进行确定。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部位,应依据设计要求、地基情况进行确定。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方法及工程量的确定取决于: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规模;建筑场地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岩土性质的优劣。通常勘察工作都是由浅人深、逐步深化。岩土工程地基勘察的任务应按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对地基进行岩土工程评价,对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提出论证和建议。充分理解拟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特性,可正确指导包括收集相关基础资料、编制勘察工作纲要和制定勘探测试技术工作措施的各项勘察技术工作。其中占有充分可借鉴的区域地质资料及认真分析本场地或相邻场地的工程信息和岩土工程条件,是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切实性勘察方案的必要条件。当无可借鉴的前期勘察资料或前期勘察资料不全时,应建议业主补充勘察工作,如果缺少初步勘察资料,则应按一次性勘察技术要求布置勘察技术工作,以满足响应岩土工程特性分析确定的各项勘察工作意图。布置和调整勘探点位根据勘察场地范围和建设工程特点,依据研究确定的界定标准初步布置勘探点。初步布置的勘探点位一定要体现其代表性,确实代表拟建设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同时还须明确相关点位的布置意图。勘探点位布置应确切保证能够控制勘察研究的地域范围,其中的针对性分析的勘探点,必须严格布置在勘探点位上,对于一般性勘探点,则可结合针对的建筑工程特性适当调整勘探点位,以便形成复合功用勘探点位。勘探点位的调整应结合场地条件进行而不失其代表性,决不可超出标准要求进行随意的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