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放心可靠,合肥淳烽科技设备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分为三个层次:①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已经建设、稳定运行一段时间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与周围环境已经形成稳定系统,根据各类污染物监测结果来评价该建设项目建设后对该地域环境是否产生影响,是否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②环境预测与评价。根据地区发展规划对拟建立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该项目建设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并作出评价。③跟踪评价。主要是针对大型建设项目和环评规划,在建设过程中或者建设后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评价,当项目出现了与预定的结果较大的差异时必须改进的一种评价制度,跟踪评价是现阶段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如发生变动,企业应当怎么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如发生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发生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的变动应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属于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对依法不应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准的,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责任。如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发生变动,且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简单的是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止对策和措施。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的处罚是否受“未批先建”行政处罚追溯期限的影响?根据发布《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触法行为***适用问题的意见》(法函[2018]31号)规定,建设项目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期间,由于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的违触法行为一直处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因此,即使“未批先建”触法行为已超过二年行政处罚追溯期限,环保部门仍可以对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的触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不受“未批先建”触法行为行政处罚追溯期限的影响。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的相关违1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纳入******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