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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质押专利权质押,指债i务人或第三人以拥有的专利权担i保其债i务之履行的物权担i保行为。若债i务人不履行债i务,债i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该专利权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专利权质押或者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它是指以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在债i务人届期不履行债i务时,债i权人有权以该专利权转让的价款优先受偿。专利权质押有以下几个特征:??专利权质押的标的物是权利——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标的。动产质押的标的物则是动产。其他权利质押的标的物是各种不同于专利权的权利。??在专利权出质期间,质权人是绝i对没有权利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该出质的权利的,质权人只有占有和保全该权利的权利。??在专利权出质期间,维持专利权本身的一切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如专利年费、专利规费等。但质权人如认为该出质的权利可能对自己有益,也可自己出费用,对这些费用,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补偿。??专利质押登记生效。动产质押要把质物交付质权人生效。但是,专利质押除订立质押合同外,还必须办理出质登记,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发明专利的注意事项和相关说明简介: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有六个月的滞纳期,仍可缴纳年费,但要缴滞纳金。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1、发明专利请求实审的期限自申请日起算三年之内的任何时间。请求实审要***审查费。2、发明专利从申请日起第三年开始每年要缴纳专利维持费,逾期后有六个月的滞纳期,仍可缴纳维持费,但要缴滞纳金。在专利维持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维持费和滞纳金的,视为放弃专利申请的权利。3、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或者逾期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的权利。4、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即自申请公布之日起,申请人就可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费用。申请公布以后,申请记载的内容就成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5、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有六个月的滞纳期,仍可缴纳年费,但要缴滞纳金。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6、申请人可以采用不缴纳费用或不答复专利局文件的方式放弃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7、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或专利批准后,随时可以办理转让手续。8、如果申请人要申请外国专利,***i好自中国申请日起算的一年之内委托涉外代理机构办理向外国申请专利手续,以便享受优先权。国际专利申请流程1.确定申请类型2.递交本地申请(***阶段)3.国际检索及审查4.递交国际申请(国际阶段)5.专利***6.领***书有效期不同***对专利保护期限有不同的规定,发明专利一般20年,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一般10年。专利许可制度专利强制许可在各国专利制度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防止专利权人不合理地行使其独占权、维护***和公众的利益、增进公共福利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可能遇到的主要手续分两类:一类是***规定或者专利局指i定申请人应当办理的申请审批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或者逾期办理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这些手续主要有: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答复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缴纳申请维持费;另一类是申请人可以依据***规定,视需要选择办理的请求手续。这一类手续如果不符合要求,专利局可作出手续视为未提出处理,一般不会涉及申请本身。这些手续主要有: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要求提前公布请求、著录项目变更申报和延长期限请求。以下对这几种手续分别进行说明:只有发明专利申请需要办理这一手续。实审请求可以在申请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申请后提出,但***晚应当在自申请日起3年之内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出的或者因手续不合格被视为未提出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提出实审请求只有缴纳实质审查费后才生效。但是提出实审请求后,未缴纳实审费的,专利局并不马上发出实审求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况发出实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或补正通知,并写明不合格原因。申请人收到补正通知的,应当在审查员规定的期限内补正。申请人收到实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的,应当在自申请日起3年内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新的实审请求书。实审请求经审查合格的,专利局将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布。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庆发提交申请日以前(要求优先权的在优先权日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没有参考资料的应当声明。该发明专利已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外国对其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不提交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有正发理由无法提交的,应当声明并说明理由,可以在得到该项资料后补交。提交上述资料的,应当在请求书(实审请求是在申请时提出的)或实质审查请求书的文件或附件栏目中写明理由。提出实审请求时申请人可以对发明进行一次主动修改或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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