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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离婚官司应该到哪个?打离婚官司应该到哪个?被告住所地基层,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基层受理。住所地:公民的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医除外)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或者到起诉离婚。去民政局离婚和调解离婚的效果是一样的吗?在民政局离婚可以领取,在调解离婚领取的是《民事调解书》,同样达到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和处理抚养权问题。不同的是,离婚后如果一方违反当初的约定,在民政局离婚的当事人要起诉获得生效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在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另行起诉。传真件效力的***问题越来越多的观点认为传真件效力的***问题越来越多的观点认为,传真件有二份原件,即发件人和收件的手中的文件。根据电信部门的记录,很容易核实在特定的时间点,当事人双方是否发生过传真往来行为。一旦证实发送过传真,必然会存在发件文件和收件的文件两份文件。当事人双方都有义务向举出自己手中的文件。在特定时间收取的两份文件修改之处便一目了然。如果传真件内容均为手写,且笔迹较清晰,一般可以鉴定出是否经过修改。如果笔迹模糊,或基本为打印字体,鉴定难度将会大大增加。不准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不准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民事法11条第7项规定,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适用此项规定时,应当注意两个问题:(1)此项限制仅针对原离婚的原告。对于原离婚的被告,则不受此限。因此,原离婚的被告在6个月内作为原告提出离婚的,即使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人院亦***。(2)原告在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6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即与原离婚所支持离婚请求的事实、理由没有变化或者没有本质变化的情况下才加限制。如果出现诸如说明感情确已的新情况、新理由,也可在6个月内提起,人院审查后确属新情况、新理由的,应当依法受理。起诉离婚时必备的材料,当然还远远不能满足真正打离婚官司的需要1、离婚起诉书。很显然这是***时必不可少的文件,当中需要写清原、被告的基本情况、请求与事实依据;2、原告的明。通常是及原件;3、被告的住址信息。这个文件主要是为了让确定其有管辖权。但对原告来说往往有些难度。的解决办法是提交被告的并在被告户籍地起诉。当然,如果您打算在其他起诉的话就需要找相关部门出具被告的经常明了。对于这个证明有严格的要求,稍有瑕疵便会拒绝***,所以建议您在律师的帮助下取得该证明;4、婚姻关系证明。一般来说这个证明就是,如果您的丢失、毁损或被对方扣留的话,您还可以到原来的婚姻登记***补或者开具相关明来替代;5、如果你们有未成年的孩子需要确定子女抚养权,还需要提供子女的明。比如孩子的、或者明等。以上是起诉离婚时必备的材料,当然还远远不能满足真正打离婚官司的需要。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起诉前收集据同样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即便您顺利***,官司仍然可能败诉。而且如果黏在起诉***前没有收集好相关证据的话,起诉后必然会惊动对方,那时再去收集证据将会变得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