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业务诚信企业推荐
公司本来就是一直运转不停的,在公司名称变更时,肯定存在众多的正在履行的合同。那么,在公司名称变更后,特别是股改(从有限公司变为股份公司)后,正在履行的合同是否还有效?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后期如果有问题再被追诉,是否可以?答案都是肯定的。因为仅仅是变化了公司的名称,公司的主体是没有变化的。昆明晨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能为客户提供周到的会计、税务、管理咨询服务。5)百三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6)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办理变更登记。7)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过需注意注意的是,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备案的规定,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中因股东名称变更而导致需修改公司章程的(实践中有的地方规定股份公司需将股东名称直接记载于章程上),则需要要去工商***办理修订章程的备案,只是该等备案实际不登记不影响股东的权利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