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信息推荐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新药、***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研发项目既要结合企业实际体现行业的***性,在技术材料的编制过程中也要注意与领域的契合。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证书或***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研发项目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创造性(项目鉴定、科技计划***立项、产学研合作、相关知识产权申请等)。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对企业在技术创新、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认同,可以促进企业进一步创新发展。建议企业在准备认定材料过程中结合自身研究开发项目、产品、专利技术等来选择对应的领域,做到研发项目、产品、专利、领域的四点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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