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顾问询问报价
农XX,广西人,地地道道的进城务工人员,来佛山南海已超过十年。农XX人特别的木纳,特别的老实,对工作也特别认真、负责任,一天到晚就知道埋头苦干!2012年前后,农XX进入南海一家装饰材料公司工作,担任公司铬化车间工人。经营期间,公司将生产的污水直接排放至市致管道,部分污水溢出公司外后流入市政管道。而农XX负责的工作,正是与污水排放有关。经检测,公司排放口的废水总铬浓度超出相关规定的一类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的6.33倍。2014年,佛山成立环保,对污染环境的处罚力度严厉!农XX所在的公司未能未免,公司被勒令停产、整改!公定代表人、厂长、连同农XX,也未能幸免,均污染环境罪,被刑事拘。家属辗转找到了佛山享誉盛名的容浩律师。容律师通过了解案情,从主从犯、职务角色、与受益等多角度提出独到的辩护见解,终成功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这喜人的结果,家人欢天喜地!2010年9月21日,容浩律师成功的辩护了一起组织领导活动的案件,被告人被无罪释放。该起无罪,是佛山市南海区人民2010年一件无罪!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7月至同年8月份,被告人经人介绍加入以“纯”为模式的组织。该组织以投资入股获得加入资格,一次性投入69800元加入该组织后,可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收益,并在次月可返还19000元。被告人加入该组织后积极发展下线。至被刑事时,已先后有20余人加入该组织,涉及缴纳金额共约96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组织、领导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