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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律师咨询,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律师免费咨询,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是在原广东中信致诚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经广东省批准重新成立、由有多年丰富执业经验的大律师合伙创办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欢迎在线或来电咨询!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多数观点主张应当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在解释中增加指引性规定,以方便当事人解决纷争。据此,经研究认为,在我国现行的***框架下,结婚登记在性质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确认行为。当事人对已经领取的效力提出异议,虽然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审查范围,但当事人可以向门申请解决或提起行政。据此,《婚姻法解释(三)》一条第二款作出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是在原广东中信致诚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经广东省批准重新成立、由有多年丰富执业经验的大律师合伙创办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欢迎在线或来电咨询!从《婚姻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的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律师咨询服务,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是在原广东中信致诚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经广东省批准重新成立、由有多年丰富执业经验的大律师合伙创办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欢迎在线或来电咨询!***律师咨询胜诉率高-律师咨询-信广律师由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是从事“***辩护、顾问服务、******咨询等”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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