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灭火器系统信息推荐
3.5液化烃罐区消防冷却总用水量的确定:3.5.1.液化烃罐区的消防冷却总用水量,应为储罐固定式消防冷却水量和移动式消防冷却用水量之和。3.5.2.液化烃储罐容积gt;100m^3时应设置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或固定式水炮和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储罐容积≤100m^3时,可不设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或固定式水炮,但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应能满足消防冷却总用水量的要求。3.3辅助生产设施(不包括污水处理场)的消防用水量可按301计算,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宜小于2h.3.4可燃液体储罐区消防用水量的确定:3.4.1应按火灾时消防用水量至大罐组计算,其水量应为配制泡沫用水及着火罐和邻近罐的消防冷却用水量之和。3.4.2配制泡沫用水量的确定,详见泡沫混合液用量、泡沫液储量的计算规定。按准工作状态系统压力分类:高压系统(常高压系统)——消防给水管网中经常保持足够的压力和消防水量,不需要使用消防车或其他消防加压设备,直接由消火栓接出水带就可满足灭火要求的消防给水系统(一般用于消火栓给水系统)。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管网中平时由稳压装置保持系统中不利点的水压以满足灭火时的需要系统中设有消防泵的消防给水系统。在灭火时,由压力联动装置启动消防泵,使管网中尤不利点的水压和流量达到灭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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