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固废处置来电咨询
新《固废法》的十大亮点新《固废法》体现了新形势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成功经验,突出问题导向,回应公众期待,满足实践需求,健全长效机制,制度规范可行,用严格制度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对加强疫情防控,打赢污染防治,必将发挥积极作用。新《固废法》的十大亮点亮点一:应对疫情加强废物监管当前,新冠疫情中,及时处理废物是一个非常重要环节,作为疫情防控的后一道关口,废物能否安全处置,关系着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二次污染的关键。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新《固废法》增加了对废物的监管要求,包括加强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等内容。转移***废物出省、市的有关注意事项***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款第六项违反本***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六)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有前款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转移***废物出省、市的有关注意事项:(一)转移***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废物转移联单。(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废物的,应当向***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三)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废物。(四)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五)转移***废物途经移出地、接受地以外行政区域的,***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沿途经过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款第六项违反本法有关***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六)不按照***规定填写***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废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有前款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废物排污费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打造***废物闭环式管理体系近年来,固体废物跨界倾倒事件屡禁不止,给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威胁和影响。随着各种***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的推广运用,区域危废监管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防范机制,打造***废物闭环式管理体系。第二,强化流程遥控,把危废流量管起来。依托区域***废物监控系统平台,对***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进行视频监控,提高危废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达标率。同时,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借助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对***废物的物流、资金流实施全过程监管。开展危废动态化“存量清零”行动,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废物超期贮存问题。建立危废处置保证金制度,探索将产废单位处置资金打给处置单位,由处置单位向运输单位***运输费,以此隔断中间人倾倒固废资金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百二十四条固体废物什么是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百二十四条(一)定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行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