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办理产权证咨询_广州番禺区咨询_一手楼买卖争议律师
广州增城萝岗番禺区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房A产证咨询律师广州开发商延期多久交房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A债A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A高人***A院《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哪些情况能退房咨询,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因此,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话,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退房。但是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A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购买商品房商铺公寓后无法办理产权证***找律师广州开发商建好房后如果办理产权证?大产权分割成小产权要多久?律师解答:办房z产证的流程和合理期限按照***规定,盖好房子,取得房z产证的先后顺序是三步:1、楼盘竣工验收交付使用,2、开发商取得整个楼盘的产权,3、分割给业主办理小产权。没有拿到房z本的时候整个楼盘属于开发商(就算房子盖好已经交房也一样)。商品房预售、竣工后,开发商要做初始登记,也就是行内人常说的大产权。开发商的大产权证包括两部分:会有一个土地证一个房z本。前者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招拍挂之后就可以办,在预售许可证之前,所以一般来说开发商都是办好土地证的,竣工之后才办房z产证,***上叫初始登记。办理初始登记,各地规定略有不同,但是大体上需要提交这些材料:1、商品房五证2、主体资格证明(开发商的法人营业执照等)3、竣工验收备案表4、面积实测报告我是开发商本人(2),我有合法手续(1),房子我盖好了(3),面积是这样这样(4),给我办房z产证吧!基于此,***上关于办房z产证的期限规定,业主和开发商签的购房合同约定,都是以交房后多长时间来计算。***规定,拿到了3和4才能交房,所以交房之后立刻就可以拿3和4去做初始登记,一般20-30个工作日可完成。初始登记之后开发商有了大产权,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给业主分割成小产权,业主就拿到房z本。这个过程长的也就一个月。以首都北京为例,办业主房z产证和二手房过户是一个单位,经常有开发商的办房z产证人员跑一次办几百个证出来的。一般都是默认开发商***房z产证,实际上只要完成了初始登记,办房z产证这个事情业主本人也是可以去办的。前面说了,大证二三十天,小证二三十天。中间要是不耽误,一般从交房(竣工验收备案表和面积实测报告取得)开始算3个月绰绰有余了。随着我国各地***行政审批流程的不断缩短,这个时间往往是小于等于而不是大于等于。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z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房广州天河海珠区商品房别墅买卖合同无效格式条款咨询律师广州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哪些是无效的格式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场合,合同文本多为开发商提供,存在开发商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签订合同时未与购房人协商的条款,即“格式条款”。正因格式条款未经磋商订立,实际履行过程各方易有理解分歧,是买卖***类案件常见的争议焦点。《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也就是说,当买卖双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首先应该是以一般人的理解力为标准进行统一且客观的解释;而当存在两种以上的解释均合理时,考虑到开发商作为条款制作人,有可能通过预设意义不明确的文字将不合理解释强加于购房人,此时,应对开发商作出不利的解释,以维护购房人权益;再者,“非格式条款”是双方在平等基础上逐条磋商拟定,充分尊重了双方的意思,预售许可证咨询,所以发生条款冲突时“非格式条款”比“格式条款”优先适用。同时,《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广州番禺区咨询,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根据上述规定,开发商负有就“格式条款”向购房人解释说明和提示注意的义务;开发商通过“格式条款”规避应负的义务、或是加重购房人责任的条款,如约定认购定金不作退还、楼宇外墙面使用权归开发商、面积误差不能退房等,均属无效。鉴于“格式条款”的特殊性,律师提醒市民在购房时应注意:一、仔细并逐条阅读合同文本,有疑问的条款可当场要求开发商予以释明;二、对于“格式条款”,购房人有权选择接受或不接受,亦可商定修改;三、手写、手填等“非格式条款”具有优先适用性,若有特殊约定事项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载入合同文本。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A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无法办理产权证咨询_广州番禺区咨询_一手楼买卖争议律师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gzhesheng.)是一家***从事“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合胜***”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合拓在***服务中赢得了众的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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