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乡劳动争议***服务咨询常用指南
由于此次疫情的严重程度,很多人都非常担心的风险,那么复工返岗,对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疑似、密切接触者这三类员工,企业能不能辞退呢?针对在隔离期间或***观察期间以及因***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三类员工,在隔离期间,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不胜任工作、重大客观情况、***期满)、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恰遇劳动合同期满的,应顺延至隔离期间结束为止。虽然如此,不影响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其他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包括有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第三十九条(员工重大过错)、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等。【郑州安博】拥有***的新乡劳动争议***服务咨询方面的律师,能够为企业及员工解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时可能会遇到的多种问题,如果您需要帮助的话,欢迎致电我们进行咨询。下面就请我们的律师***来为大家讲一下劳动争议***服务,包括以下类型:1、新乡劳动争议***服务咨询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职和辞退、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福利、服务期、竞业限制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待遇、非因亡或患病待遇、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规定的其他争议。【郑州安博】律所始终崇尚“和贵、鼎信、分享、共赢”理念,秉承“尊重律师、满意客户”文化,坚持“规模化、***化、职业化、品牌化”的发展方向,为广大企业提供***的***服务!新乡劳动争议***服务咨询是一门学问,值得每家企业的负责人不断的去学习、探索,而员工在入职后也有可能遇到一些问题,如果自己解决不了的话就需要咨询***的律师团队,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企业在新员工入职后错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时机,一旦遇到这种情况,HR用人部门该如何解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郑州安博】从******、企业类别、律师业务类型等各方面对团队成员进行精细的分工,在为客户解决新乡劳动争议***服务咨询等***问题时,会有该领域***的律师团队进行方案的制定,深受客户的认可与信赖。现在加班是很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了,那么加班工资基数应该怎么来确定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郑州安博】致力于为企业在初创、成长、转型的不同阶段提供各方位的***解决方案,对于新乡劳动争议***服务咨询方面有着非常非常***的律师人才,能够为企业及员工解决相关方面的***问题,如果您有需要的话,欢迎您致电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