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劳务派遣机构欢迎来电
武汉亿隆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一、船员招聘、培训和外派;二、办理各类船员培训、考试服务;三、为船东提供船员配备、船舶技术咨询、海事服务。我们一如既往的以诚信服务为宗旨,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广大船东和船员提供服务。使用模拟器培训前,培训机构应当充分进行测试以确保其与培训目标相适应。”将第三十七条中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每期培训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检查以下内容:”修改为“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每期培训至少进行一次检查,但对经评估确认质量体系运行、培训质量和社会声誉良好的培训机构,可以定期检查。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删除本规则的附件。此外,对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本决定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第二十七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规定对培训活动如实做好记录。第二十八条培训机构应当在每期培训班开班3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将培训计划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备案内容应当包括培训规模、教学计划和日程安排、承担本期培训教学的教员情况及培训设施、设备、教材等准备情况。培训机构应当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将学员名册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第二十九条培训机构应当确保培训质量,有效运行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对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定期内部审核,并接受海事管理机构***的外部审核,及时纠正发现的缺陷。第五十二条下列情形的船员培训项目可以由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则制定培训管理规定并公布实施:(一)在未满100总吨海船船舶上任职的船长和甲板部船员;或者在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220千瓦海船船舶上任职的轮机部船员;(二)仅在船籍港和船籍港附近水域航行和作业的海船船舶上任职的船员;(三)在未满100总吨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第五十三条《船员培训许可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第五十四条本规则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1997年第十三号令)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