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良有限公司变更办理推荐
公司本来就是一直运转不停的,在公司名称变更时,肯定存在众多的正在履行的合同。那么,在公司名称变更后,特别是股改(从有限公司变为股份公司)后,正在履行的合同是否还有效?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后期如果有问题再被追诉,是否可以?答案都是肯定的。因为仅仅是变化了公司的名称,公司的主体是没有变化的。昆明晨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能为客户提供周到的会计、税务、管理咨询服务。除此之外,目前***许多省份都多地都设有产权交易的所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托管、登记、***转让等服务,因此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通过产权交易的所场内交易进行***转让。当然,还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即非新三板挂牌企业,也没有进行***托管,由于入产交所交易在******层面并非强制性规定(国有情形除外),已因此也存在场外叫易情形。而按照上文分析,对于此种情形的非上市公司***转让,并不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只需公司完成股东名称变更(记名票)或票交付(不记名票)即可。不过需注意注意的是,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备案的规定,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中因股东名称变更而导致需修改公司章程的(实践中有的地方规定股份公司需将股东名称直接记载于章程上),则需要要去工商***办理修订章程的备案,只是该等备案实际不登记不影响股东的权利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