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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人大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企业用工单位,这是《劳动合同法》自2007年7月颁布以来次修改,修改的内容聚焦在劳务派遣上。其中,劳动合同法主要就以下3点进行了修正和规定:1.劳务派遣业务经营门槛提至200万元;2.落实劳务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3.劳务派遣不能成为用工主渠道。《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2]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了劳务派遣的相关内容。三、保安、清洁工、门卫等勤杂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此类人员有以下特点,一是与用人单位的主要工作或者主要经营活动联系不大,他们的有无不会对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转有太大的影响。二是此类人员的岗位要求低,不需要高素质的人才。三是变动频繁,来去自由,工作随意性大。四是工作时间不是每天八小时制,***企业用工,不同于“上班族“。因此,很多单位把他们当“”看待,工资普遍偏低,镇江企业用工,社会***不交,享受不到单位正常的福利待遇,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常常被侵害。而实际上,他们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安排和管理,每月领取工资,与单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与单位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应与此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给他们缴纳社会***,保护他们合法的劳动权益。同理,对于食堂人员,除了承包关系外,也应受到用人单位同等的劳动保护。四、公司外派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许多民营企业随着规模的扩大,在各地开设分支机构。在这些分支机构中分有法人资格与无法人资格两种形态。在外派人员中也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在外地任主要负责人,一种是作为一般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无论哪一种情况都与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条规定:“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劳务合同时,企业用工基地,明确职工的工资***、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如果与原单位不保持劳动关系,则与被派出的单位成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用工单位-镇江企业用工-中力资源(查看)由中昊人力资源服务(镇江)有限公司提供。中昊人力资源服务(镇江)有限公司(zhrlzy./)为客户提供“企业用工、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事代理、招聘”等业务,公司拥有“中力资源”等品牌,专注于劳务输出等行业。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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