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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潞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在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24号D02房,在黄村地铁站B出口,对违反年检企业的处罚规定:1、企业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报送年检材料的,由登记主管***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或者属于人经营单位的,处以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3、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主管***对年检截止日期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违反年检企业的处罚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属于人经营单位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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