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专利***处服务至上
专利滞纳金的缴纳(1)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迟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交费时间超过规定交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一个月的,每多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例如,缴费时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两个月,滞纳金金额为年费标准值乘以10%(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6条)。(2)首i次缴纳数额不足时年费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再次补缴时,应依照实际补缴日所在滞纳金时段内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缴纳的全部年费滞纳金。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月5日至6月5日,滞纳金为45元,但缴费人仅缴纳了25元。缴费人在6月7日补缴滞纳金时,应依照实际缴费日所对应的滞纳期时段的标准10%缴纳,该时段滞纳金为90元,所以缴费人还应补缴滞纳金65元。(3)办理***手续时年费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因专利权终止办理***手续时,年费滞纳金应按当年年费全额的25%缴纳。专利制度的作用专利制度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十七世纪以后,现代化大生产的出现,商品经济迅速发展,使***的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日益重要,新技术成为一种***i有效的竞争手段。一方面,新技术的拥有者要求以***手段保护自己的新技术,另一方面,社会又需要新技术的拥有者尽快向社会公开其新技术,避免重复研究开发,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使新技术更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生产,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在此历史条件下,专利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发展起来。专利制度的基本内容就是发明人将其完成的发明依法向社会公开,社会给予发明人对该项发明享有一定时期的独占权。由此可见,专利制度是在适应发明人和社会需求的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专利制度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有效地保护发明创造,发明人把其发明申请专利,专利局依法将发明创造向社会公开,授予专利权,给予发明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把发明创造作为一种财产权予以***保护;二是可以鼓励公民、法人搞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全民族的聪明才智,促进***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三是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的科学技术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四是促进发明技术向全社会的公开与传播,避免对相同技术的重复研究开发,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专利地方性***据统计显示,目前***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19个较大的地市制定了地方性专利***,由此形成了由***、行政***、地方性***、规章组成的较为完备的专利***体系。地方性***的不断完善,为地方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与***、国务i院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相比,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亟待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近日,***知i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在2016年地方专利立法指导协调交流活动的讲话中表示,***知i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要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创新机制,形成合力,促进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协调发展,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进入“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的蓬勃兴起,使浙江一跃成为电商大省。“电子商务发展的形势和特点,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需求。侵权***行为也对基层专利行政执i法带来了新考验,专利创造运用等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挑战。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浙江省启动了新一轮《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的修改工作。”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洪积庆介绍,2015年9月25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i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浙江省专利条例》,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实施以来,浙江省在电子商务专利行政执i法中查处了一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案件,净化了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不仅在浙江,其它省区市的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也各有特点。江苏的知识产权地方综合立法和综合管理改革独具特色,内涵深化;湖南在以地方***建设促进综合执i法方面发力,破除瓶颈,提***率;安徽、山西等地的地方***中也是亮点突出,成效显著。同时,各地在知识产权综合立法方面也取得了新的突破,山东***颁布《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南京、武汉、昆明等城市出台了市级知识产权综合性***;贵州、宁夏等地也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地方立法特色研究,以期为下一步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参考。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的时限要求有下列情形:1、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要求本国或者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十二个月内;2、外国人就同一外观设计在中国申请要求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六个月内;3、外国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时,提供该外国专利受理***出具的证明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4、发明创造在中国***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首i次展出,或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i次发表,或示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i次发表,或未经申请人同意由他人***,不丧失新颖性的期限:至申请日前六个月内;5、提交上述展览会、学术会议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6、发明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学方法或者其产品,且使用物的微生物是公众不能得到的,保藏该微生物的日期:申请日前,***迟至申请日;7、提交上述微生物的保藏证明以及存活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8、专利申请费缴纳期限: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9、发明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提出实审请求时,及对第1次审查意见答复时;10、实用新型或外型设计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11、发明专利早期公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三年内;12、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三年内;13、发明专利申请缴纳维持费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满两年,从第三年起,每年缴纳;14、提出分案申请的期限:原案***通知发出前;15、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接到专利局通知后15天内;16、依据细则第七条,请求***权利的期限:自接到通知后二个月内;17、申请人请求复审期限:自收到驳回决定后三个月内;18、申请人对复审不服,向法i院起诉期限:自收到复审决定三个月内。以上,就是关于专利申请的时限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