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多图)-涉外婚姻登记步骤
婚姻***案件提交证据一揽(1)或婚姻登记***的证明;(2)没有登记结婚的,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4)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5)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团以上政治***出具的证明;(6)一方理智有缺陷、患有、的病情诊断等证据;(7)一方因被劳改的,关于原判、劳改地点的证明;(8)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9)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10)子女姓名、性别、年龄、生活状况的证明;(11)养子女、继子女的有关证明;(12)请求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13)请求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双方工资或劳动收入等);(14)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的证明;(15)财产性质(婚前、婚后或夫妻约定财产)的证明;(16)储蓄、券、等财产的证明或相关线索;(17)******情况及性质(婚前、婚后、男女一方单独******)的证明;(18)住房情况(私房建造时间、面积、造价;公房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分配来源)的证明;(19)其他证据。离婚,是指有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向人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院调解或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不同意见的情况。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或、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涉外婚姻登记步骤,应准予离婚。限制***宝,芝麻***等网络***工具和授信。离婚中当事人担心的十大问题及对策对方“不睬”传票怎么办?很多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大可不必担心。为什么呢?虽然现在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是打电话或寄信让当事人来取,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仍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只是手续麻烦了一些而已。当事人一方接到了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不然可能会缺席,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多图)-涉外婚姻登记步骤由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提供。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在***服务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承讼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