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力资源(图)-企业用工价格-镇江新区企业用工
四、公司外派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许多民营企业随着规模的扩大,在各地开设分支机构。在这些分支机构中分有法人资格与无法人资格两种形态。在外派人员中也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在外地任主要负责人,一种是作为一般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无论哪一种情况都与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条规定:“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如果与原单位不保持劳动关系,企业用工价格,则与被派出的单位成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第四章劳务派遣特别规定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第二十九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条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企业用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九、公司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根据劳动部《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劳部法[1995]202号)的规定,经理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从此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公司制的用人单位,董事会聘任的厂长、经理、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劳动者,在劳动***保护上与其它职工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并没有规定当董事和管理人员兼任时的处理方式,且从董事的地位和作用来看,笔者认为不应认定董事与公司成立劳动关系。因为,从劳资关系角度看,董事更多的是作为劳动者的相对人,他们的管理行为实际上是作为***人应尽的经营义务。第二,从报酬角度看,企业用工价格基地,董事的报酬多是根据公司经营效益而定,从公司收益中分配红利,其收入要远远高于普通劳动者。第三,从董事的身份看,董事不限于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担任董事。如果将董事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镇江新区企业用工,则可能有背于劳动者的自然人属性。第四,从实践上看,许多公司担任管理人员的董事实际上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从属关系难以确定,很难说董事与公司之间构成劳动关系。中力资源(图)-企业用工价格-镇江新区企业用工由中昊人力资源服务(镇江)有限公司提供。中昊人力资源服务(镇江)有限公司(zhrlzy./)位于镇江新区大港扬子江路168号胡蝶广场9号楼912室。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拼博和发展,目前中力资源在劳务输出中享有良好的声誉。中力资源取得商盟认证,我们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中力资源全体员工愿与各界有识之士共同发展,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