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公司变更业务服务至上
既然在《公司的法》中没有找到明确答案,我们再看一下行政的***的规定。2014年2月19日发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专门规范公司登记行为的行政的***,该《条例》第二条明文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同时,第四条明文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是公司登记***。公司变更1、公司名称变更公司成立满一年后,就可以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完公司名称时,需要在***、税务、社包等部门也进行相应的变更。如果有商标证书,也需要进行变更。2、注册资本变更当公司因为融资、股东增减等情况,打算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时,应该及时在工商局进行变更。减资比***办理难,减资还需要登报公式等手续,办理周期较长。2014年3月1日,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将资产评估的要求进行了调整,调整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因此,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立法调整出发,自2014年3月1日起,整体变更无需再进行资产评估。如果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帐务调整的,则应将其视同为新设股份公司,按《公司的法》规定应在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三年以上方可申请发行新股上市。因此,从中国证监会审核角度考虑,《手次公开发行固票公司资产评估资料审核指引》并未要求有限公司在变更为股份公司时进行资产评估。昆明晨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能为客户提供周到的会计、税务、管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