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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欧洲专利公约,一项被***的欧洲专利可以在被指i定的***生效,并且如果指i定了7个***即被视为全部指i定所有缔约国。截至目前,欧洲专利条约缔约国有英、法、德等30个***以及阿尔巴尼亚等6个延伸国。延伸国不是欧洲专利条约的正式签约国,但是通过与欧洲专利局达成的协议,一项欧洲专利申请事实上可以包括延伸国。目前申请欧洲专利可采取两种途径:通过巴黎公约和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向欧洲专利局申请。巴黎公约途径是指,在本国申请后,在在先专利申请日(即优先权日)起12个月届满前向欧洲专利局(EPO)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受优先权的待遇。PCT是有关专利申请的国际条约。根据PCT的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申请,指i定向***几乎所有***(包括欧洲专利局)申请专利,可以将优先权期限从12个月延长到30个月向其成员国申请***专利。在专利法学理论中,“专利”一词在不同的语境中使用,具有不同的含义,主要有三种意思:1.专利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排他性独占权。这个意义上所说的“专利”一词就等同于“专利权”,如“对某种技术享有专利”中的“专利”,就是指专利权。2.专利指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本身。实际上就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本身。3.专利指载有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如“去查查专利”中的专利,就是指专利文献。“专利”一词用得***广泛的还是第1种含义。许多场合使用的“专利”一词,实际是表示专利权的意思。专利***的目的往往都是为了争夺市场,通过专利******竞争对手的生产规模,同时不断扩大专利权人的生产,以占领市场。专利***是指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在人***i院进行的涉及与专利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各种***的各种***的总称。专利***有狭义和广义理解的区分,狭义的专利***指专利权被授予后,涉及有关以专利权为标的的***活动;广义的专利***还可以包括在专利申请阶段涉及的申请权归属的***、申请专利的技术因许可实施而引起的***、发明人身份确定的***、专利申请在审批阶段所发生的是否能授予专利权的***以及专利权被授予前所发生的涉及专利申请人以及相关权利人权益的***等。下面由商专小编告诉你专利***过程中要掌握的一些窍门:1、研透专利技术对于技术性很强的专利***,研究分析并吃透专利技术及相关的技术,是非常重要的。专利***要求律师不仅懂得***条文及有关规定,更重要的是要求律师必须理解专利技术。不懂***打不好官司,不懂技术同样胜任不了专利***,单从***条文上是不能解决专利***的有关问题的,特别是在认定某一技术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属于公知技术、是否属于显而易见的技术等等,都需要有一定的技术知识。不钻研专利技术是很难胜任专利***的。2、收集有效证据对于原告专利权人一方的律师,***重要的是要收集侵权的证据,购买到侵权产品固然重要,但有些侵权产品本身就是***他人的产品,上面所写的生产厂家并不一定是真正的侵权厂家。因此,***i好直接到生产厂家购买***侵权的产品,必要时可以采取公证***,或者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行使其他职责时,顺便获取侵权证据。原告***工作***难的是得到对方生产销售的数额,这可以请求法i院采***据保全措施,以获得这方面的证据。获得侵权与侵权数额的证据是原告取胜的关键。对于被告一方来说,关键是收集一切可以将原告专利无效掉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专利文献、销售发i票、产品广告、公开使用证明等。虽然产品发i票可以作为无效他人专利的证据,但有时凭发i票还不行,因为发i票并没有具体描述产品的形状或技术特征。被告找到足以对原告专利构成威胁的证据,这是致胜的关键之一,或是找到证明自己在先使用的有效证据或使用的是自由公知技术的证据,都有可能在***中占据主动。3、巧用***程序对于被告而言,***常用的是反诉对方专利无效,从而争取时间寻求其他抗辩方法。而对于原告,在***之前,***i好***对自己的专利启动无效程序,使专利经过一次“实审”的考验,然后再诉他人侵权。或者起诉前首先到国务i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检索一下自己专利的属性,并出具相应的检索报告。这样可以避免被告利用无效程序带来的许多麻烦。专利***中可以应用的***程序不少,但前提是必须懂得专利申请与审批及无效等基本程序,这样才有可能在***中运用自如。以上就是关于专利***过程中要掌握的一些窍门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的时限要求有下列情形:1、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要求本国或者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十二个月内;2、外国人就同一外观设计在中国申请要求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六个月内;3、外国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时,提供该外国专利受理***出具的证明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4、发明创造在中国***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首i次展出,或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i次发表,或示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i次发表,或未经申请人同意由他人***,不丧失新颖性的期限:至申请日前六个月内;5、提交上述展览会、学术会议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6、发明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学方法或者其产品,且使用物的微生物是公众不能得到的,保藏该微生物的日期:申请日前,***迟至申请日;7、提交上述微生物的保藏证明以及存活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8、专利申请费缴纳期限: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9、发明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提出实审请求时,及对第1次审查意见答复时;10、实用新型或外型设计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11、发明专利早期公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三年内;12、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三年内;13、发明专利申请缴纳维持费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满两年,从第三年起,每年缴纳;14、提出分案申请的期限:原案***通知发出前;15、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接到专利局通知后15天内;16、依据细则第七条,请求***权利的期限:自接到通知后二个月内;17、申请人请求复审期限:自收到驳回决定后三个月内;18、申请人对复审不服,向法i院起诉期限:自收到复审决定三个月内。以上,就是关于专利申请的时限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