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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审核证明一方下落不明的证据由于不能排除原告隐瞒真实情况,恶意离婚的可能,故有必要对证明材料从主体、形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从出具下落不明证明材料的主体上来看,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方亲戚或双方亲戚,包括父母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被告所居住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社区所出具的证明;辖区出具的证明;什么情况下应准予离婚?离婚可以采取两种途径,一种是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即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只能通过向离婚,而准予离婚的前提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彻底,已无和好可能。那中什么情况下应准予离婚,相应的证据材料应当如何收集呢?《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如果孩子满十周岁,一般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不满十周岁,***期内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判归母方的可能性较大。除此之外,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思想品质、孩子一惯的生活环境等情况,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酌情。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如果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未果,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院提起侵权之诉。目前,已有强制执行的案例。但注意的是,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一、离婚时是否有权分该自建房?若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全部利用夫妻共同财产***建设,仅是借其婆婆之名登记,并未赠与给其婆婆的话,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但鉴于该房产目前登记在其婆婆名下,具体分割前一般需将房产变更至其夫妻名下或通过途径确认其夫妻为实际产权人。二、哪些证据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比如,的相关证据,以及证明其不承担家庭责任的相关证据等,具体证据形式很多,如照片、书信、、短信、证人等,但若要收集相关证据,建议在合法范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