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服务为先,北京商专知识产权
职务发明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提交申请时如何排列申请文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含氨基酸或核苷酸序列表)、说明书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申请文件的文字和书写要求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文,应当在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申请文件都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3.5~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3.5毫米之间。申请文件中有附图的,线条应当均匀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作为附图。专利申请目的专利申请的***终目的是获得专利权,一旦发生专利侵权或者其他专利***,可以向专利管理***或者向人***i院提起***,请求调查处理。审批专利或者解决专利***的是具有***意义的专利申请文件,尤其是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这些文件要求写得周密细致,无懈可击,既要使发明技术特征得到***i大程度的保护,又不至于***他人的权利,或者保护公知的技术特征。许多发明人、设计人特别是初次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人,由于对《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缺乏了解,即使搞出了优i秀的发明创造,但是不知道如何进行申请或者进行充分有效的***保护。由于专利申请手续繁琐,申请过程中要按期完成许多事务性工作,往往从事发明创造的人,多数不擅长从事这些工作,这就要通过专利代理来解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6条规定:对于依照本协议的争i端解决而言,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用于处理知识产权用尽问题。可见,TRIPS明确地表明了TRIPS在权利用尽上采取了既不支持也不反对的立场,因为各个***在这一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1.美国的态度美国认为对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对于进口国的专利权是构成侵权的。因为美国始终是个高价位市场,任何从***位***的平行进口都会给美国知识产权权利人或独占被许可人造成损失,专利权人有权阻止平行进口行为。2.德国的态度德国允许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认为只要专利权人在享有独占权的条件下将其专利产品投放市场后,专利权人就已经从中获得了相应利益,因而其独占权也随之用尽,之后的进口、使用、许诺销售、销售等行为不会构成对专利权人利益的侵害。3.英国的态度根据英国专利法理论,专利权人所拥有的权利可以一直延伸到该专利产品随后的任何使用和出售行为。同时,英国***还采取了所谓的“默示许可原则”,即在专利产品首i次销售时,如果专利权人或者其被许可人没有明确提出限制性条件,则意味着购买者对专利产品的任何利用均不会构成对专利权的***,当然也包括平行进口行为,不会***专利权。4.日本的态度1997年日本***i高法i院对“BBS铝制车轮”作出的***指出:平行进口合法性的判定应以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依据,如果双方对买方取得专利产品之后的使用与再销售作了限制,并且在有关产品上清楚地表明了这种限制,那么就应禁止平行进口;反之,则允许平行进口。日本根据自身利益出发,在一定程度上放开了对平行进口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