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湖北携众-宜昌住建局
众所周知,建筑类型企业在承包工程的时候,投1标文件必不可少的文件就是自身企业的证明,以展示给招标方自己的企业具备承包此工程的各方面的实力。在我国,新政策出台以后,更是明确了企业必须具备多少个一建、二建证书才能具备承包工程的基本资质等。所以,对于建筑企业而言,一旦没有资质将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长足发展。资质对于建筑企业到底有什么作用?如果没有资质,会带来什么问题呢?1、安全和施工质量问题一个建筑企业没有资质,那么相对于的人员的配备和工程建筑的实力,往往都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所以,在没有资质的建设企业当中,一方面缺少***的施工人员,另一方面施工技术不符合标准,那么往往存在安全问题和建筑质量问题。2、不受***保护,利益得不到保障如果你的企业虽然不符合资质,还是通过各种方式拿到了施工权,那么建筑施工单位承包工程的时候,一定会与工程发包方签订合同,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但是问题来了,你的企业如果没有资质,那么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在***上是不受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企业花费了诸多人力财力完成了工程,也可能因为合同不受***保护而拿不到发包方的结算款项,辛苦就全部白费了,还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更有甚者,因此此次的施工不受***的保护,建筑企业完成的建筑工程也自然不会计算在企业的工程业绩里,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所以,对于建筑企业而言,资质永远是1重要的一项指标,稍不注意,没有符合要求就可能给企业带来颠覆性的毁灭!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实施意见》、《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部分指标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对换证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宜昌住建局,2017年4月起陆续启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一、核查的主要内容(一)企业注册资金和净资产是否符合;(二)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人数、注册建造师的人数是否符合;注册建造师是否满足企业现有所涉及的要求,其中,要求相同***的注册建造师数量不累加,长阳住建局,要求不同***的注册建造师分别考核。(三)企业的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四)企业的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五)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包括招标投1标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1款结算和工资***管理、诚信等情况);(六)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七)近一年是否存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章二十三条所列违1法、违规行为(以相关部门的处罚为依据)。二、受核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一)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1证书,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企业社1保缴费清单;(三)企业验资报告、2016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四)2016年企业完成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或备案资料;(五)企业办公场地的***或租赁合同;(六)2016年企业所获荣誉证书、获奖工程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违1法违规被处罚文书;(七)企业章程、质量手册或管理制度汇编;(八)其它有关资料。三、受核查企业凡已换证的建筑业企业均为核查对象。三、试点工作流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试点市、直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告知承诺资质1,审批的人员、业绩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一)申请。申请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bei.),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1,资质,在网上提交《资质1,申请表(限告知承诺方式)》及《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并在试点市、直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资质1,申请表(限告知承诺方式)》及《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纸质材料。试点市、直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送至省厅。(二)受理。省住建厅接收申请人告知承诺申请,并出具受理单。(三)审批。省住建厅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申请材料及省住建厅掌握的有关信息直接办理1,资质1,审批手续,发布审批公告,当场颁发资质1,证书。(四)核查。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的2个月内,由企业所在试点市、直管市住建部门***人员,对涉及的企业业绩、人员全部实地核查,并将核查结论报省住建厅。四、监督管理(一)核查中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除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执行实地核查的***要求其在一个月内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当阳住建局,省住建厅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1申请人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执行实地核查的***,未按规定在2个月内进行核查的,视同申请人核查合格。(二)在实地核查完成之前,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被审批人,如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资质1,办理的,不适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款的规定,按照企业资质重新核定有关要求办理。住建局-湖北携众-宜昌住建局由湖北携众建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湖北携众建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湖北宜昌,其它的企业,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湖北携众管理咨询***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湖北携众管理咨询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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