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安物业公司咨询***
不知道房屋托管有哪些好处?这边让物业托管小编带你了解一下!1、寻找合适的租户作为房东,担心找到那种一点也不爱干净,也不爱护出租房屋内的家具设备的房客,不然看见自己精心装修的房子就这么被房客“糟蹋”了,估计跟心被刀扎一样难受。遇到那种不讲理的房客,有可能还会因为赔偿问题大吵一架或者是闹上法庭。如果选择房屋托管,房屋托管公司会帮房东找到合适的房客,并且,房客损坏的家具设备,由房屋托管公司负责处理。2、代催和收租金(包括***催缴租金律师信)租金转交不用再担心自己的房客迟迟不交房租,催房租也心累,让两边的关系也都变得僵硬。不如交给房屋托管公司,这一切都由房屋托管公司处理。业主对物业管理有许多误区: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产权单位,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房地产开发商,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相关职能部门,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相关的运营商。这些错误的观念,导致许多业主把与住房相关的责任都推到物业公司身上,把物业当成“筐”,凡与住房有关的事都往里装,并常常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好像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那么,哪些事不该物业管、哪些事该物业管呢?下面来给大家分析明白。1、这些事是业主自己的事家里的门窗框、门窗把手坏了,水阀、水龙头坏了,开关坏了、电源短路了,座便箱浮球不好用,室内墙皮脱落了等等,这些分户以内的业主自用部分,维修也好,更换也好,都是业主自己的事,不是物业公司的事。过去,房屋的所有权是***或产权单位,这些事都该***或产权单位管,现在房屋的所有权是业主,所有权内的事(不包括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都该业主自己管。这些事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但不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范围,而属于有偿服务范围。另外,召开业主大会、选业主、选聘或解聘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委托服务合同、制定管理规约等,这些也都是全体业主的事。2、这些事是开发商的事保修期内以及保修期内没修好的房屋裂缝、房屋透寒、烟道漏烟串味、墙面或楼顶防水、卫生间和厨房防水等问题,都是开发商的责任,与物业公司没有关系。由于新建小区的物业公司大部分隶属开发商,不少业主把应由开发商负责的问题都记到物业公司的账上,认为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其实,开发商将房屋卖给业主后,房屋产权属于业主而不属于开发商,是选择开发商所属的物业公司还是选择其他的物业公司,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决定。换句话说,不管是开发商所属的物业公司还是其他物业公司,都不承担应由开发商承担的责任。物业管理知识:业主管理规约有什么效力?答:业主管理规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管理规约。业主管理规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业主会应当自业主管理规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业主管理规约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业主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业主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业主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相抵触。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违反业主管理规约的,业主会或者相关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向提起民事。什么是住宅的自用部位及自用设备?答:住宅的自用部位,是指一套住宅内部,由住宅的业主、使用人自用的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天井、庭院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住宅的自用设备,是指一套住宅内部,由住宅的业主、使用人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以及通向总管的供水、排水、燃气管道、电线等设备。如何做好以客户为中心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明确几项对物业服务有关的重大经济关系,包括:1、开办费指物业管理公司在正式接管项目前而产生的费用支出。涉及人力成本、物资配备、管理成本,是否由开发商一次性向物业公司***等。2、前期管理费即入住和初期管理中因发展商原因而增加的成本,包括集中入伙费用/水电差额/解决配套问题等,以及结算方式。3、空置房管理费4、明确物业管理费标准参照市场同类价格,在满足项目合理收支的情况下,减少开发销售的压力,并须销售时公示并在购房合同明确。5、代理资产经营按照协定方式明确代理资产经营的责、权、利关系。如会所、车位等6、其他委托临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