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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用地是指商品住宅、商业用房(办公楼、写字楼)和其他经营性用途并形成不动产的项目建设用地。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合理安排的房地产用地总量、布局和结构,与城市规划相衔接。不合理的,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加以解决。房地产用地实行供地计划单列。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都应当纳入统一的供地计划管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的经验,***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科学地将我国土地分为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定义: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专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属;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在探索新型产业用地供应制度方面,松山湖片区将争取片区内试点创新企业用地方式,强化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的产业招商导向和批后监管,研究差别化供地政策,探索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出让方式,降低工业、制造业企业用地成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研究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办法,产业用地分割销售办法,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片区项目除约定土地使用条件外,还必须与企业签订土地开发履约保证书,加强对企业开发履约进度的监管。对于片区存量土地,按照强势分割、强力征收和强制收回的“三强”举措分类处置,对企业存在批而未用的土地进行强势分割;对被认定的闲置土地,强力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土地,坚决依法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严肃土地管理***,缓解用地压力,推动松山湖片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破难题、保发展、促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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